Kawakami Rinitsu: Red Jazz:
反托拉斯法有其限制:如果是跟工會團體和議的結果就不是違法,也就是說原來的CBA並沒有違法,之前跟工會雖然談不攏,但也沒有違法
球員不能解散工會,才去說"從前"Salary Cap, Max Salary違法,因為那是跟工會合法狀態下訂的條約
所以說球員現在雖然能告,但針對反托拉斯法這點,勝訴機會是微乎其微的
現在是針對封館造成的損害要資方賠三倍比較有搞頭,而這點是否能勝訴,關鍵在封館是否造成球員無法彌補損失--從球員一窩蜂往海外跑來看,這點也很難勝訴
基本上沒錯, 因此我在前面才一再強調, NBA 和 NFL 不同, 要抗爭, 球員工會一定要先解散, 因為沒有工會, 資方對球員的行為就幾近集體杯葛, 而不只是單純的 Lockout
有興趣的最好能去看我前面提到的 Michael Wilbon 那篇文章, 現在球員提告的情況, 會有可能的是, 如果法院針對球員的提告認為 Case dismissed! 這樣對球員才是最麻煩的, 因為這樣的效果, 等於是不但是球員訴訟沒法進行, 而且可能封館至今損失的薪水都拿不到了
問題是球員解散工會對他們自己也不是很好的做法,解散後或許可以讓球季重新開打不過後面的問題才是問題。
球員是否願意在沒有任何保證條件下去跟資方談新合約,我記的沒錯的話老將合約最低薪資就是100萬,沒有這個最低薪資條款。
老將會被壓到多少薪資?而這點反托拉斯法也管不到,沒有封館也沒有禁止球員打球只是依照協商過程來跟球員談薪水。
給的太少球員也不能用此理由在告資方啥東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