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adt5:
我覺得這樣好像太麻煩了點,畢竟大家可能不一定每天都會上去排球員之類的,會不會造成要通過一個交易要花很久的時間,我的建議是照RBC與HC聯盟對抗的那個方法,以下貼自該聯盟討論串1. 同一方球队之间的交易,双方交易球员的Yahoo Rank(11月以O-Rank为准,12月之后以Season Rank为准)之差如果小于10,则交易有效,无须其它人同意。例如,LBJ + Billups交换CP + Bosh,前者的Rand值为1 + 22 = 23,后者的Rank值为9 + 10 = 19,两者之差小于10,交易直接成立。
2. 如果交易球员的Yahoo Rank之差大于等于10,则交易必须通过双方8人以上同意才能成立。
好像透明度还是不够,小于10,可如果还是有5人按否决怎么办。还是表决一下好吧。。。。。而且有三天时间,三天yahoo,RBC,HC一个也不上,不太可能吧。。。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