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經3號囉,請問要開始實行新制了嗎?
另外我想問清楚一點,區長的意思是:當提出的交易被對方接受之後,必須在圓球另外開一個專門審理交易的主題,而不是在現在的主題下發文是嗎?那最後的決定那是不是也要說明雙方交易的理由呢?
veto還是維持 League vote 還是要改成 Commish 呢?
想請區長說明一下,謝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