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wbay: 檯面上幾支A級球隊,全都在爭Milicic。
小弟不太懂特赦球員競標的規則, 問題有點多,
是不是被特赦的球員, 只能由 "未達薪資上限" 的球隊競標, 不管出價多少?
等到競標期限一過, 完全沒人要, 就變成完全自由球員, 所有球隊都能談簽約?
如果這樣是對的, 那就是說, 這段期間, 連出個 "底薪" 競標的球隊都沒有嗎?
另外想請問, "檯面上幾支A級球隊",
是指公牛、熱火、塞爾提克、尼克、籃網、小牛、湖人、快艇、雷霆這些吧,
這些球隊都是因為都已達薪資上限, 所以沒辦法參加競標,
只能等競標時間過了, 才能談簽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