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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林書豪的合約

  •  07-20-2012, 6:54 下午

    Re: 林書豪的合約

    尼克想簽Nash,就是把林書豪當成備胎,簽Nash當然會影響續簽林書豪。

    叫林書豪去打替補,可行。但是叫林書豪去打SG,只會折損林書豪的職業生涯,增加他受傷的機率。

    林書豪打PG有體型優勢,叫他打SG只是在惡整他而已。

    讓林書豪打先發,不等同於以他為中心打造球隊,平均年薪837萬是哪門子的franchise player?

    先發與否、位置這些其實都只是其次,更重要的是錢。

    本季才剛簽下3年2700萬的Nash,合理判斷他不太可能接受500萬的全額中產,mini中產就更別提了。

    Kidd加Felton可能都比一個Nash便宜。

    如果尼克透過太陽的先簽後換得到Nash,哪裡還有錢再續簽林書豪?

    以能力而論,Nash確實強過林書豪,所以尼克要把林書豪當成Nash的備胎無可厚非,甚至合情合理。

    但是與火箭願意把林書豪當成球隊看板球星相比,哪隊給出的尊重和誠意更多,不言而喻。

    再來講誠信問題。

    Batum的報價單的數字,從一開始的4年4500萬加500萬獎金,簽約時變成4640萬(也有4650萬的),獎金的部分未提到。

    當然不會有任何人在乎Batum的報價單的數字變動,也不會有任何人在乎灰狼總管有沒有誠信,是不是奸狡,更不會有任何人在乎Batum在簽下金額有變動的報價單前有沒有先知會拓荒者。

    為什麼?因為Batum不是林書豪嘛!

    林書豪找Tanner當經紀人本來就是要他來談合約,而且是要談出更好、最好的合約,這麼天經地義的事也可以拿出來講。

    報價單數字的變動,是火箭主動加碼,還是林書豪或他的代表要求火箭加碼,這一點也不重要。

    哪個球員談合約不會要求想簽他的球隊加碼?Mayo會說,給我400萬就好,別給我更多?

    林書豪的團隊和火箭在第幾次meeting時,談出了3年2512萬的合約;或者在第幾次meeting時,火箭端出了3年2512萬的合約,林書豪的團隊不可能事先知道。

    難不成每一次林書豪的代表和火箭會面,都要事先知會尼克?

    林書豪的團隊隸屬於尼克,要定期向長官報告工作進度?

    While Lin's reps didn't have to call the Knicks, they telephoned Knicks GM Glen Grunwald to tell him about the offer. After sharing the numbers with Grunwald, they asked him for a reaction. According to a source, Grunwald said the Knicks had three days to match and he'd let them know once they got the offer.

    http://espn.go.com/new-york/nba/story/_/id/8179341/nba-jeremy-lin-six-degrees-separation-lin-camp

    根據報導,在談出3年2512萬這個數字後,林書豪的代表有知會尼克。

    信的人會信。

    根本沒有所謂的第一張合約,第二張合約這種東西。

    從頭到尾都只有一張報價單,就是林書豪簽下的3年2512萬這張。

    4年2880萬(第四年TO)的數字,是火箭總管放出的消息。

    放出消息有兩個目的,一是試探尼克,二是作為和林書豪的代表談判的基礎。

    不按照自己放出的消息的數字開出報價單,就是沒有誠信?就是陰險狡詐?做生意有沒有必要這麼刻舟求劍啊?

    一定要把這4年2880萬當成承諾也是可以的,承諾的雙方是火箭和林書豪,和尼克沒有關係。

    Brand有給快艇(還是只有BD我忘了)口頭承諾,Boozer有給騎士口頭承諾,可是林書豪給了尼克什麼口頭承諾?

    沒有吧!林書豪什麼時候說過他一定會留在尼克,或是他一定會和尼克續約,我怎麼沒看到?

    林書豪只有說他以為尼克會跟價,直到尼克交易來Felton才覺得大事不妙。

    Lin told Sports Illustrated that he'd never considered the idea that the Knicks wouldn't match his offer until the team traded for point guard Raymond Felton last Saturday, confirming what a source told ESPNNewYork.com on Tuesday.

    http://espn.go.com/new-york/nba/story/_/id/8177587/jeremy-lin-says-interview-preferred-stay-new-york-knicks

    "Felton's signing was the first time when I thought, 'Oh, wow, I might not be a Knick,'" Lin said.

    http://sportsillustrated.cnn.com/2012/basketball/nba/07/18/jeremy-lin-exclusive/index.html

    信的人還是會信,不信也沒什麼,只是不信等於暗示林書豪公然說謊而已。

    林書豪和尼克之間唯一有過的口頭承諾是,尼克說要match他的報價單,後來沒match。

    所以到底是誰背信?

    再來,我很好奇,為什麼有不少人認為林書豪一定不會簽下尼克從未開出的早鳥合約?

    我不曉得報導中的2430萬早鳥合約是怎麼來的,我自己算出來的是4年2347萬(504.8萬 * 1.045 * 4.45),前述的2512萬也是我自己算的。

    我稍微分析一下利弊。

    沒錯,4年2347萬和拍板定案的3年2512萬沒得比。不過我要比較的是4年2880萬(第四年TO)和4年2347萬。

    4年2880萬,每一年分別是,500萬,522.5萬,930萬,930萬(TO),一定會拿到手的錢只有1952.5萬。

    可是如果尼克開出4年2347萬的早鳥合約,第四年PO,林書豪一定會拿到手的錢是2347萬。

    如果這幾年林書豪的身手有持續進步,身體有維持健康,第四年可以不履行PO,提前一季換更大張的合約。

    再考慮到尼克有龐大的商機和市場,這張不存在的4年2347萬早鳥合約,真的有比4年2880萬(第四年TO)差嗎?

    如果情況是尼克開出了這張合約,然後林書豪不簽。這時我恐怕也會加入批評林書豪愛錢的行列。

    而且林書豪簽不簽是一回事,尼克可以告訴林書豪,這是現行CBA下,能開給他的最大張、對他最有利的合約,主動展現出續約他的誠意。

    我的重點是,從火箭放出消息要簽林書豪開始,到林書豪簽下報價單之前,尼克除了放話要跟,到底還做了什麼?

    這整件事情不過是尼克和火箭下圍棋,尼克有優先續約權(持黑子),紐約是最有商機的城市,又是林書豪的發跡地(火箭逆貼目),最後尼克卻慘敗八十目。

    輸棋怪棋子不好,難怪尼克的棋藝一直沒進步。我就不信換成Riley來下會下成這樣。

    我覺得尼克最終不跟價的原因有二:

    一是錢,不想在第三年付給林書豪頂薪,更不想負擔第三年的累進豪華稅。

    二是內部不和,林書豪的合約引發了一些問題,尼克的內部從來也沒有團結過,更加不會蹚這渾水。

    尼克說是因為林書豪不忠才不跟價,不過是聲東擊西,掩飾自己既無能也沒錢的手段。

    全部推給林書豪再好不過了。

    我幫那些批評林書豪或是對他不滿、失望的人總結一下好了。

    在這個討論串中,那些酸林、黑林的人,無非就是想把林書豪塑造成一個嗜錢如命,吃裡扒外,道貌岸然的小人

    這樣講出來是不是爽快許多?

    如果我沒記錯,林書豪只接了三個廣告代言,找他的少說也有幾十個。

    如果我是林書豪,早就出現在可樂、運動飲料、西裝、3c、服飾、洋芋片、早餐穀片、房子、車子、牛奶、沐浴乳、洗面乳,所有你想得到的廣告代言。

    對我來講,林書豪只是一個沒見過世面、沒有社會歷練的小老弟,比我有錢非常非常多就是了。

    為自己爭取更好的合約、待遇,為一個更器重、更賞識自己的老闆工作,到一個更受尊重、更受禮遇的工作環境,林書豪做了這幾件天經地義的事,就要被講成這樣嗎?

    唉!

    也許我該反過來為林書豪高興,一個只有先發級身手和兩年資歷的年輕球員,竟然可以和LBJ一樣被顯微鏡檢視,LBJ可是聯盟最強球員。

    在圓球,歷來只有MJ、Kobe、姚明、LBJ可以得到這種待遇,恭喜林書豪!狂賀!狂賀!

    I am done.


    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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