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一下何謂"亂灑"銀彈?
NBA不是MLB,有薪資上限存在,湖人塞爾提克組成巨頭陣容都是合法遵照遊戲規則交易,
為什麼要被安上一個"亂灑"罪名?
而巨頭球隊是現在才有嗎?不是
80年代湖人塞爾提克就組成過有三位名人堂球員的超級球隊了
90年代公牛,火箭也有三巨頭
那個時候怎麼沒人靠夭實力不均?
而且實際上,球迷也愛看巨頭球隊
近幾年總冠軍賽收視新高都是有湖人塞爾提克熱火出現的時候
巨頭球隊對聯盟其實有益無害
NBA已經不是一個可以讓球隊們藉由選秀挑選有朝一日可以成為巨星的潛力新秀,並且讓他們圍繞著核心球員添加綠葉打造具競爭力的團隊的地方了
是嗎?雷霆不就是一個例子?
而職業運動爛隊要翻身就兩條路:戰績爛拼選秀或挖自由球員,任何時候都是這樣
現在有五六支球隊這樣做,也沒有特別多
給球員不符身價的合約更是任何時代都有,在有球員薪資上限的現在,
實際上已經節制很多了
總體看來,這篇文章只是把聯盟的現象統統歸咎於巨頭球隊
既沒參考時空背景也沒深入探討原因,不值一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