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勇士以前就是在黃蜂(現在的鵜鶘),林自己都公開承認他自己確實遠不如Alexander和Fields了,我也提醒過各位好幾次了,但是某某某是真的沒看到還是假的沒看到,還是說讓我一次又一次的重復闡述有人不願意承認的事實,然後覺得這樣很好玩?
我決定不再回答弱智人士提出的相關弱智問題了。
回到正題:林書豪轉投湖人隊的相關交易方案我已提出,有人認爲火箭收下湖人的爛約好像很不划算是嗎?不,其實還好。火箭要送幾個選秀權給湖人?不用太多,一兩個就好。火箭需要補強,像Shawne Williams就不錯,鋒綫搖擺的功夫很強,可以從2號位打到4號位,很適合擔任火箭主力的替補,可填補Asik離開後的空缺。至於其他人,合約就算再爛也爛不了多久,行的話就用,不幸的話到時候也丟得掉。除非火箭擺明了不想拿2014年的總冠軍,否則不可能不考慮這筆交易。
至於湖人?反正2014年季後賽是不可能的了,策略性的放棄,把希望放在未來幾年。林書豪和Harris的組合會是湖人未來的希望。就衝著這點,湖人反而會比火箭還要積極。
Impossible is no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