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不到大會規章, 請問如果跳過這一個處罰 下面會有適合的罰責嗎??
如果是向陳老師說的兩隊只各剩5人及6人, 以這種情況身為教育單位的
大專體總會從嚴判定應該是很合理的做法 -
要解套我認為就必須如朱哥所說 交由外面法律來做仲裁, 我不認為現在
大專體總應該去更改判決 因為這立場守不住以後只會更亂, 但如果交由
公正第3者做仲裁因而改判(或者是不改判) 就會是一個讓各界都能接受的
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