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東區第二輪:邁阿密熱火(NO.2) vs 布魯克林籃網(N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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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14, 11:16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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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東區第二輪:邁阿密熱火(NO.2) vs 布魯克林籃網(NO.6)
會飛的野獸: dawei: 會飛的野獸: ALonzo: 會飛的野獸: 如果犯規這種主觀的東西可以review 一場可能要打五小時 而且可能50%以上的球都要改判 現在的方法雖然不完美 但是也沒辦法
最後兩分鐘應該可以讓人上訴一次犯規改判,想要來第二次就加個T 這樣比較公平合理、而且不用5小時 所以你說的是錯的 現在的方法雖然不完美 但真的沒辦法改嗎???
重點在於籃球的犯規有很多是主觀意識 身體的接觸這種判決要怎麼review? 這種東西沒有你想的那麼簡單
我們講的當然是那種很明顯的犯規 今天LeBron的打手 昨天Reggie Jackson的拉手 就是這種例子
所以你要如何定義哪種犯規可以review/challenge哪種不行? 哪種叫"明顯"犯規? 違例要不要也review? Carter絕殺馬刺那球要收回嗎? 執行上沒有你想的那麼容易 現在的方法是不完美但也就只能這樣 別再好傻好天真了
Alonzo說得不錯啊 最後兩分鐘開放球隊挑戰一次 任何事情都有解決辦法 什麼叫就只能這樣了?! 如果你處理事情都是這種想法 那想成功比登天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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