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跟我的疑慮還是有點出入,
我的觀點是獎勵和交易過不過是兩回事,
我會希望下一季只要涉及單對單有任何一方是一週內撿的就不給予獎勵
(如果兩方都是一週內撿的兩方都無獎勵/只有一方則該方無獎勵,另一方有),
但是交易本身照一般規定處理(因為這筆交易本身說不定合適,我認為門檻不用調低成四票),
簡而言之,跟一般的交易只是在於獎勵的有無,而無涉及交易本體
把補強目的和獎勵脫鉤,補強才是目的,獎勵只是附加,而不是以"獲得獎勵"為目的
這樣的措施才是真正針對"洗獎勵"的心態作處理,而無涉及交易本身平不平衡...
像yushi 跟Zass(的co)這筆,如果只有yushi有獎勵,zass方無獎勵的話,這筆應該也不會談成了吧?(目的性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