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隊的球星,都是以苦練著稱,「字母哥」Antetokoumpo以接近7呎身高,體能條件驚人和過人的突破聞名; Leonard稍矮,在身體條件方面則是臂展驚人.
另外,當年總冠軍賽Leonard苦練外線,從小有所成到現在成為自己的進攻武器之一,真的,很佩服他.
他的外線比「字母哥」準的多,是他占優的地方. 另外,印象中Leonard的罰球挺穩,籃外空心甚至是離譜的彈道很少出現.
「字母哥」不講理的打法,利用體能優勢強突籃下,要嘛得分;再者犯規罰兩球;不然就是[小帳加一].
而Leonard在第四戰也有幾次強突籃下的不講理打法,他也是越打越強勢了.
打成2平,本人也沒料想到,沒有一面倒,也不錯.
另外,VanVleet光第四戰打得好不行,第五戰也要有貢獻,不然應該會繼續被批.
哈哈,這輪的討論焦點,大概都集中在『為啥不用豪哥』?
勇士撿了便宜,假如東冠打到搶七,他們就能多休幾天.
本人想到1998年的季後賽,Jazz西冠4比0把湖人剋蛋;而東區則是打到搶七(公牛4:3溜馬),結果多休息了將近10天的Jazz還是無法打倒Michael Jordan的公牛.
永遠的Jazz傳奇教練「教皇」Jerry Sl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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