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inakqj: 在雷霆交易來CP3跟一大堆首輪後, 我個人認為..(相關合約不懂,別罵太兇)CP3或許可以考慮少領很多點,然後去真的很需要他的季後賽可衝擊分區冠軍球隊
雷霆一樣還是得要丟出兩支首輪, 畢竟是cp3要去季後賽可衝擊分區冠軍球隊,受益方是要去的球隊而不是雷霆
cp3領得比買斷更少, 但是用延長合約年數,讓下一年低到2000,
雷霆方: 因為不是買斷,不會當傻子接下來幾年還要呆呆付錢
cp3: 不是買斷不會有面子問題, 你只是去更需要你的球隊,而不是去抱團(生涯要分區冠軍,不犧牲面子總得犧牲錢)
我很認真看完這一段,結論是看不懂。不買斷又能降薪,這是什麼操作?
只是單純降薪改約的話,CBA 不可能允許這種漏洞的。
heroinakqj: CP3+兩支首輪 <---> 浪花大山 在公鹿透過交易掉Snell,壓低薪資,可直接簽下浪花大山跟HILL後, 就直接跟浪花大山互換吧
單簽的球員可以互換,不能包裹換, 所以CP3必須換合約年薪比較高的浪花大山
「單簽的球員可以互換,不能包裹換」又是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