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CNN的SI有個NBA球員的薪資專題,其中有列舉作者個人認為十大高薪低就及低薪高就的球員,也引起其他網友的許多反響。平心而論,蛋皮的表現算不算不符合約?如果是去年,我會用力點頭稱是,但如果是今年,我採保留意見。
球員的合約最主要看的大抵是球員過去的表現,當然也有老闆願意執著於表象或球員經紀人的舌燦蓮花而跟球員簽一份多數人看來嘖嘖稱奇的大肥約,不過這就是現實:有老闆認為給千萬年薪仍然划算的球員,當然也有簽了之後才發現還不如拿這筆錢作功德的情形。但若要我針對主題回覆的話,第一名絕對不是蛋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