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8best: Patrick C.: 討論區憲法 Ver. 4.0
4.發言規則
a. 禁止發表情色' 口水' 謾罵' 挑釁' 中英文髒話等內容 ............
您說的算不算髒話, 各人心中自有一把尺,
不過就像之前 ivan 網友說的:
權力越大, 該受到的限制就越多, 不是嗎?
規範是給市民互相之間討論用的
經營者的任何決定
當我們去反應或去了解其中奧妙
我不會去反應你的疑問
我早了解朱市長的風格
我會去尊重朱市長
就像我以前尊重前市長ㄧ樣
我開始希望廢除版規
甚至關閉討論區ㄧ陣子
全部都領導網站的人決定網站的方向就好
我不認識Patrick C~他對我想法的引用~我也沒意見
不過我要強調的是~大家是都知道朱市長以前的風格
但當作者跟當市長該有區分~不知大家認不認同?
作者的風格呈現在文章內,有爭議也可以接受讀者的公評與挑戰
市長的風格呈現在管理上,要緊要鬆市民們只有接受的份
圓球不是新成立的站,
固有的規定接任的市長沒說要變動,市民仍該遵守~
這是尊重市長(不管新舊)~更是尊重圓球!
目前版規還是沿用,但部分的發言內容也的確違反了
這還在"使用中"的版規.....多頭馬車~不亂跑才怪!
老市民在Suggestion/Announcement版出來反應某些違反沿用版規的情況
很合乎情理吧?Suggestion/Announcement版的用途不就是這樣嗎?
kobe8best說的我認同
朱市長出面來更新符合時宜的版規的話
我想這陣子的爭論會停止的
<-----此乃球聚實景
球聚是愉快的!有空就來吧!!(有聊天組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