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市長願意公開質疑圓球作者文章的行為!
可是該位記者又寫了一篇文章,還是不改其荒唐,為虎作倀的言論,
"中華籃協引用97年通過的新法,國泰女籃引用95年女籃管理辦法因為麥雅惠事件例判所制定的舊法,誰對誰錯呢?如何判定籃協是對的,而國泰是錯的"
照他的邏輯,國泰可以隨意推翻自己簽名同意過的規範,
那麼其他球隊或者球員可不可以也不甩國泰或者籃協呢?
還是說只有國泰可以不甩籃協,其他人跟球團必須看國泰臉色過日子嗎?
"再者,舊法是徹底廢了,只能用新法,還是雙法並行並用,或者還有其他不同的適用狀況,總要有個解釋與公告... "
看到這裡我真的笑了....只能說硬凹是很難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