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沒什麼好回應的,黃巨導的動作公理自在人心,信者恆信,本來想以照片一一回應,思考片刻深覺沒有必要,於是本篇要針對本文與「冤枉阿,大人!」一文說法對照,希望李先生能夠在發言前,先檢視自己曾說過的話,不要自打嘴巴,謝謝。
「冤枉阿,大人!」一文如下:http://www.roundballcity.com/blogs/doctorlee/archive/2010/03/10/301198.aspx
針對黃巨導的動作文字書寫:
那次衝突真的起因來自桑德斯在肢體對抗中的連環揮與轉身時連環架,在混亂中大家看到的是被桑德斯黑肘架開胸膛的黃巨導憤怒的用雙手摔開對手,伺圖反擊,而不是桑德斯在被犯規的混亂中,左拱右拐的連環動作。
黃巨導揮的空肘,他只是順勢摔開對手,也可以視為自我保護,並沒有嚴重到要判出場的情況,如果這個判例形成,那麼以後這種反擊式揮空肘的情況是不是都要判出場加禁賽、罰款。
看看像黃巨導這種揮空、甩人的動作,是不是一律要被趕出場加罰款、禁賽。
再回頭看看「黃巨導的無影掌」這篇對動作的文字書寫: http://www.roundballcity.com/blogs/doctorlee/archive/2010/03/11/301364.aspx
從頭到尾,黃都沒有揮肘、沒有作勢打人、沒有追擊的動作。黃唯一的動作就是,大動作的「向下摔開桑德斯架在他胸口手肘」的動作,這個大動作,讓所有人誤以為他是揮肘打桑德斯,其實他是向下揮動雙手,摔開桑的手肘。
黃巨導並沒有揮出任何無影掌或追打動作,他唯一做的動作是當下雙手往下摔開桑德斯的手肘,動作很大,並沒有任何要作勢打人、揮擊、追擊的動作。
如果桑德斯的黑肘隨身拐在人家胸膛,這算是自我保護,那黃巨導往下摔開桑肘的動作,算不算另一種自我保護,只是他動作反應很大,被認為是揮肘或揮手打人。
那個「往下摔開對手架在他胸膛手肘」的動作,不叫揮肘,也不叫打人,這應該是很明確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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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黃巨導是不是有揮肘?如果沒有揮肘,為何你一開始第一時間的說明是用「揮空肘」?
如果沒有揮出任何無影掌或追打動作,為何你一開始說的是「伺圖反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ZtuGXQdO-Q
真要細部分解,出手的人除了他,第一時間還有鄭人維(影片2:44-2:45)。李先生所提的打手犯規,其實是拉手犯規,桑德斯整支右手被黃巨導拉下來,夾住。(影片0:48)。桑德斯在空中為保持平衡,左手才會有誇張的揮動。(影片0:45 - 0:48)。落地後,桑德斯手先掙脫黃巨導的手,再用左手肘推開黃巨導(可以判U的動作),李先生說的黃巨導雙手往下甩開桑德斯的左手肘動作,目標卻不是向下,而是向前桑德斯身上招呼去,而不是針對桑德斯的左手肘,只是恰巧桑德斯立刻閃開,打中球衣而已。 (影片2:42 - 43)
試問,如果2:42的動作完,只為清開了桑德斯的左手肘,何來2:43黃巨導的右手掌向桑德斯身上招呼,尤其所有動作已經慢下來,他只要推開他的手肘就行,而不是由上向下甩向桑德斯的身體。(他做這個動作,瓜田李下,怨不得別人)
當然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他這些動作在哨音響起後,後續的反應,一副想打人的模樣,即便是李先生再幫他粉飾太平,也難以令人信服(也沒必要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