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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
我個人認為第二級的可能性比較高, 因為第一級的學校好像托福成績標準要考過才行.
而且在第二級的學校周儀翔才有可能打先發主力去磨練, 如果在第一級的學校可能連出場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最好的選擇應該是去當張宗憲的學弟, 楊百翰夏威夷分校至少在學校資源和球隊實力都符合周儀翔所需要的東西.
他們學校的教練對於台灣學生並不陌生, 況且接下來兩年還有JET帶著他打球也有助於他融入球隊.
去美國唸書的流程都是一樣的,跟在哪個Division沒有關係,
所以都要考托福,但最低分數會因學校跟系所會有不同要求,
能去Div I當然好,但要是老跟開特力當好朋友那也沒有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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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道義,尊重,感情等人情義理箭頭不斷地射向姜鳳君,卻不提國泰一個堂堂大財團球隊不顧法律規定妄想終身控制一個球員的行為!
說姜鳳君不打電話給老大姐所以沒有尊重可言,那不知道國泰有沒有尊重人家有憲法保障的工作權啊?
真的很受不了,老是要求相對弱勢的球員要告知,要尊重!
勞資關係好不好本來就是雙方互動的結果,但不管怎麼至少要守法,
不想管辦法怎麼說,只想用人情義理來壓人是非常糟糕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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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就是有法律照法律走,沒有規定的地方就依習慣,沒有習慣就照法理,
按照規定申請取得合法利益,請問為什麼還要被扣上''個人利益至上,枉顧道義''這種八股的大帽子?
國泰不管姜鳳君個人意願跟已經不是其員工的事實還想要控制她的工作權,
怎麼來著? 這就有風骨,有義氣?
還是有道義這個帽子不適用於財團?(小聲問一下,有適用於大記者嗎?)
噯...我真懷疑,這又出現一個分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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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又是同一個人說同樣的話呢?
很多人都就新法舊法適用的觀念做出很正確的解釋,
李大記者卻還在打太極,依然主張舊法可以高於新法,這不算強詞奪理?
請認為不算的人舉出一個案例教育圓球的讀者,所謂舊法是可以高過新法!
有人跟李大記者一樣,都將矛頭指向姜鳳君,這真的是讓人大開眼界!
請問姜鳳君跟國泰有沒有鬧翻很重要嗎?
請問姜鳳君跟國泰有沒有私下口頭協議很重要嗎?
重點是,姜鳳君現在不是國泰的球員,所以國泰憑哪一點去限制人家要加入哪一隻球隊?
以國泰的勢力,他們絕對可以重新修改一個符合他們利益的球員轉隊管理辦法,
寧願選擇退賽? 我認為國泰基本上就是惱羞成怒,要其他球團跟籃協出面安撫他們,求他們回來,
因為裡子已經輸了,面子上至少要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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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2732: Kake: lee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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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市長願意公開質疑圓球作者文章的行為!
可是該位記者又寫了一篇文章,還是不改其荒唐,為虎作倀的言論,
''中華籃協引用97年通過的新法,國泰女籃引用95年女籃管理辦法因為麥雅惠事件例判所制定的舊法,誰對誰錯呢?如何判定籃協是對的,而國泰是錯的''
照他的邏輯,國泰可以隨意推翻自己簽名同意過的規範,
那麼其他球隊或者球員可不可以也不甩國泰或者籃協呢?
還是說只有國泰可以不甩籃協,其他人跟球團必須看國泰臉色過日子嗎?
''再者,舊法是徹底廢了,只能用新法,還是雙法並行並用,或者還有其他不同的適用狀況,總要有個解釋與公告... ''
看到這裡我真的笑了....只能說硬凹是很難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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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TaRo: booboo: sutl: 圓球城市/May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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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不打WSBL,我覺得也沒什麼,但要是他們就此遠離籃球界,長遠來看更是利多!
我實在不懂國泰憑哪一條法律來干涉一個已經退休球員的工作權?
體委會不要再裝死了,該站出來把話說清楚!
ps. 如果我是籃協理事長,國泰要這麼搞,那我就來全面封殺你的國泰所有球員,
中華國家隊,青年隊通通不選國泰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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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magnechen: Kake:
舊傷? 我想人人都有,
重點是曾文鼎現在到底有沒有傷或者不舒服?
如果沒有的話,講這些我覺得是杞人憂天!
雖然說是人都會老化,但請問曾文鼎現在幾歲? 1984年生!
這個歲數的球員怎麼會需要擔心無法一年打個30場,每場30幾分的球賽?
重點不是在於上場時間
在於在場上需要做哪些事情
數據他很全能 另一個意義就是 他全部都要作
包含要跟矮球員衝搶球
而且是球隊唯一主力 大家對他的防守肯定是 不留情的
這跟 楊敬敏被張智蜂守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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