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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版多數討論已經嚴重離題,甚至扯到政治,卻見不到版主有任何措施,是因為討論的政治議題符合版主的脾胃?還是要放給它爛?
或是圓球已經成了中華人民共合國統治下的網站,不能也不敢有任何處理動作?如果是如此,麻煩請圓球在首頁註記清楚「本網站為中華人民共合國所監督管轄」,以免台灣人誤入導致死得不明不白。我知道語氣很重,也會被刪除帳號,但這等亂象卻是我看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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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寫NBA文章中寫的最好的,大概非唐諾(謝材俊)莫屬了,文筆如行雲流水,能拉能扯卻又能自圓其說,更重要的,文中看不見任何以糟蹋球員或球隊為樂的酸臭文字,有的只是事後回想,卻因為領悟到文章中精要或機關的語句,而淡淡的發出會心一笑,令人回味無窮。只是此公大概過忙或是找到讓他願意投身的志業,也有可能是因為押錯前小牛布萊得雷會成為一代中鋒(不知道這段緣由的,去翻翻他的書便知道,不過最早是發布在中時副刊三四少壯集專欄),雖然沒有宣布正式封筆,卻也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看見他的NBA新作。另外,現在圓球有某個傢伙便是以「模仿」(或是「抄襲」?)他的文章而出名的,有興趣以及時間的,可以去翻翻早幾年的時報週刊這傢伙所寫的文章,再跟唐諾出的書去作對照,答案即見分曉。
至於擁護自己球隊的,便是知名作家劉大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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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湖人現在的情形,想要挺進第二輪恐怕是難上加難,能期待的,只剩下kobe的瘋狂飆分秀,順便在有限的場次裡,觀察哪些是將來是適合留在湖人陣中的主幹或綠葉。
但前提是Phil Jackson是否續留湖人,否則現在的觀察與發揮,可能會因新教頭的戰術理念而沒有存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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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當初參加籃球C級裁判講習時,曾針對「惡性犯規」這個課題讓參加學員作各種陳述,最後在授課講師的結論中宣告結束,結論之一是:「如果進攻球員已在空中持球作出進攻動作,只要防守球員用手部以外的肢體去碰觸進攻球員,不管防守球員是有意或無意,一律給予惡性犯規作為警告」,因為當進攻球員在空中進攻時,這時自我防衛能力極為脆弱,任何一種過度的防守動作都會讓進攻球員「作飛機」甚至是頭下腳上的「倒栽蔥」,後果怎樣自然不用多說,因此為了確保球員安全,一律給予防守球員惡性犯規作為警告。
先說李學林倒下那次的碰撞,因為田壘是由後方追上,而田壘的防守是針對球而不是進攻球員,只是肢體自然帶上來行成碰撞以致於李學林倒地,這個明顯是「非蓄意犯規」,即便裕隆再怎麼不滿,也必須尊重裁判的判決,畢竟這是籃球場上一個合理的衝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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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隊中有陳志忠這種後衛在,隊友的確會安心不已,因為一旦守不住進攻球員,只要嗆聲:「再這麼發飆,小心我叫陳志忠來守你,你知道的,打球有數,性命要顧,看你要好手好腳繼續打球,還是被陳志忠給廢了,你好好想想看吧?」
最後,espn是專業的體育頻道嗎?第一時間沒辦法迅速重播,反而讓那個無謂的動畫耗去不少時間,連帶接下來球賽流程也受到影響。至於主播,用鬥志拼勁打球是很好,但不是腦衝血狂幹亂打及以蓄意傷害進攻球員為主,整晚「拼戰精神」「意志堅強」來褒陳志忠,卻完全忽略實際場上狀況與球員運動精神,只能說這種人也可以是自詡為專業體育頻道的espn主播,夫復何言?而球評賈凡,請你想想如果當時你是達欣的教練,再來批「蘇翊傑不應該跳這麼高進攻,因為會受傷」吧!明明是陳志忠惡性犯規,且在那時情形下,蘇翊傑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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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有幸目睹傳奇人物創造個人或聯盟歷史紀錄時,我們卻常常貶今崇古:哦,不!他還不夠好!歷史上曾有誰比他更行更厲害!卻全然忘了根本沒親眼,或是當時只是不經意看過這位歷史上的「他」是如何創造紀錄的。一旦被質疑,不是倚老賣老的「你們不知道,當初我可曾很仔細的親眼目睹…」,不然就是搬出一堆數據來推砌自己的論點,或是索性否定一切人事物,只求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與論點。記憶的謬誤與自我修改讓歷史充滿了疑惑與爭議,如果汲汲於誰比較好誰比較行,只是捨本逐末,自我設限而已,誰知道幾年以後又會出現什麼「神怪級」的球員呢?倚天不出,誰與爭鋒?但縱有倚天,百年之後又是如何?人生苦短,還是敞開心胸看球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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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造成這樣現象,一是裁判站位問題,二是尺度問題,三是裁判鄉愿心態。
裁判站位不僅要及時到位,更重要的是視線角度是否明確清晰,並與場上其他裁判儘可能連成無死角判視網;另外,腳步要動的勤,不是滿場飛奔的亂動,而是要在球員一有可能肢體接觸時,第一時間就要站到定位,其餘裁判也要視狀況作移動補位,而不是老守者所謂對角(兩人裁判)或大三角(三人裁判)走位。
尺度除了依照籃球規則走,通常賽前裁判要做好溝通,統一這場比賽吹判界線到哪裡,甚至以這場第一次吹判犯規作為判決界線,甚至必要時或出現爭議判決,資深裁判要在紀錄台前召集裁判說明判決依據與尺度,並視狀況向兩隊隊長或教練說明,如此都能有效解開球員認為吹判不公的印象。
至於心態鄉愿,是因為裁判會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是寧找大個犯規也不吹體型瘦小,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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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球員是如何挑選的?是由鄭教練親自點選?還是由至尊中華民國籃協預先選好再交由鄭教練?或是採分贓方式攤派名額?
二、教練團成員有哪些?是公正無私的適材任用?還是換湯不換藥的「影子教練團」?
三、鄭教練權限到哪裡?有多少時間可供演練戰術?對不配合或耍大牌球員是否有直接開鍘權?
如果以上三點唬攏了事,容我說一句不客氣的,請外籍總教練只是擔任至尊無敵世所欽仰千古無人能及的中華民國籃協的替死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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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我的學弟G目前都是擔任國中老師,也領有C級裁判證,所以縣內舉辦國中籃球賽時,總是「理所當然」的被調去擔任裁判,除了原有學校課程可以排代課外,最能只能向原校申請支領交通費(我是不申請的),至於裁判費就甭想了。
所以每次縣內舉辦國中籃球賽,你可以看到裁判是穿著花色短褲與拖鞋,然後在中場左右各三歩距離移動便可單獨一人吹哨執法,萬一籃下起了爭執,通常是各打五十大板了事(不過通常會偏向實力比較好的球隊),甚至是看球隊教練牌子夠不夠大,資格夠不夠老,關係夠不夠好,會不會吼來決定判決,所以有些球員對裁判是很不屑的,甚至認為自己的教練比裁判還夠力,更能決定自己球隊的勝負。這樣的觀念一旦養成,延伸到更高層級的比賽時,如果裁判又無法明確判決,或是採息事寧人的鄉愿態度時,球員又怎會尊重裁判判決?裁判又如何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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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麒比較可惜,年少得志外加大頭症作祟,即便緯來曾找他加入,但過於自以為是的結果,反成了籃協聯盟門外客之一。而錯過了球員成長最關鍵的銜接和養成時期,高的身手能否適應籃協聯盟也不無疑問,更重要的是,高天麒如果不能改善個人態度,恐怕沒有SBL球隊願意接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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