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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里蘭可(Kirilenko)正式向爵士隊提出''賣我''聲明,並且講明了,願意放棄高薪合約,也可以不要留在NBA,只要不是在爵士隊,去哪裡都行。這消息對於為數不多卻總是很死忠的爵士球迷來說,無非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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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有一年他們用第二順位選了一個什麼球員,打了沒多久就掛點,我還真不記得這件事,我只隱約知道當時的第三順位是一個叫麥可的傢伙... 該說是拓荒者運氣不好嗎,還是有籌碼就想堵大的?對球員來說,最重要的除了成績,就是健康。雖說受傷是意外誰都不想,但從過去的傷痛來分析,總還是看得出這球員值不值得投資。艾佛森(Iverson)一身傷痛,但他值得投資,史陶德邁爾(A. Stoudemire)膝蓋動刀休息了一年,但太陽隊仍然對他寄予厚望...只是歐登(Oden),19歲,已經把身體搞成這樣了,將來真的能擔起大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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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中華籃協官網的連結
http://jtbasketball1.spaces.live.com/
為籃協理事長王人達先生的部落格
不知道大家瀏覽之後感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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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NBA全明星賽在拉斯維加斯;事隔半年,FIBA的美洲明星賽也在同一個地方上演。四年前,美國隊在美錦賽的挫敗,讓這些NBA球星們面子掛不住,四年後美國隊捲土重來,仍然以NBA的巔峰球員為班底,要向全世界再次證明美國及NBA的實力。 美國隊至今氣勢仍勢如破竹,每場球以20分以上的差距打垮對手,看著球賽轉播,三分球彈如雨下,拉竿動作橫掃籃框,強力灌籃轟炸禁區,偶然再來幾個精彩的''No Look Pass''及飛天大掃把伺候,看得現場的地主球迷驚呼連連,十足不輸NBA的全明星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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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參加過籃球裁判講習的同好們,這時候籃球規則就拿來翻吧(FIBA)。
規則 16.2.2 若一位球員意外的將球投入該隊的本籃,算得二分,並登錄在對隊比賽球場上隊長名下。
以上''意外''狀況,最常見就是在搶奪籃板球的時候。
本籃,指該隊防守的籃框。
舉例:A隊投籃不進,雙方爭搶籃板球時,B隊意外將球撥入籃框(B隊的本籃),則算A隊隊長得兩分。
姑且不論由隊長得兩分合不合理,但目前的國際籃球規則就是這麼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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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這也是我為什麼看完第一節心中燃起了希望的原因
不過就我自己的經驗
既然我已經有了習慣的固定先發班底
除非其中有球員受傷或著有什麼嚴重的狀況
不然是沒什麼理由好變動的
不是說被換上來的球員技不如人 有時替補的能力可能比先發強
而是在一開賽的時候
大家卻還要重新再適應一次新的搭檔
如果這場比賽要認真打
用已經習慣的先發球員不是比較恰當嗎
這是我比較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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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獲第六名,是近四屆最佳名次。看看前幾屆的亞錦賽,排名依序是七、十一、第九名。可能有很多人沒想到,少了田壘,曾文鼎又因傷所苦的情形之下,中華隊能打出近年來的最佳成績。以成績來說,的確應該給辛苦的球隊相關人員拍拍手,因為這一切在大家的努力之下做到了。但經由這次寶貴的比賽經驗,希望大家也能看到外面的世界,給自己做個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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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賽這件事應該不是事後主辦單位說禁就禁
而是在比賽之前的競賽規章中就會明訂
一旦發生奪權犯規 就會被附帶禁賽的處分
FIBA我不確定
只是國內大大小小比賽為了避免衝突
都會明文規定
不過真的要打起來了 誰會想那麼多 ^^''
至於衝突的狀況
光看電視轉播我是沒看出個所以然
只是裁判第一時間吹哨之後的手勢很明確就是奪權犯規
我想一定雙方是有發生揮拳 揮肘或是推擠
不知道有沒有人清楚這次衝突的能來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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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兩個奪權犯規裁判吹得果斷...
不過競賽規章裡好像多少都會訂說 如果被判奪權出場的話會附帶禁賽
似乎大家一開始都沒注意到
這可不是中華隊''氣勢''的展現
包含之前陳信安的迴旋踢 裁判也判的準呢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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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場優勢我想會有,但這不能被當成輸球的藉口。
中華隊總不能也只在自己主場才會贏球...
不過我希望看到的,是場雙方都能盡全力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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