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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關鍵判決難道沒有暇疵?
目前的制度竟然不能要求裁判或籃協出來解釋。就算不能改判,若誤判是事實也該做點懲處吧。
不知道球隊有沒有提出抗議,但大家也早知道抗議只是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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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對太陽,爵士隊最後要逆轉的三分出手,明顯身體接觸裁判沒吹犯規...卻常常看到很多球員在最後一刻為了買犯規,投籃時刻意伸手伸腳,甚至跳出自己的圓柱體,裁判竟然也買帳給了哨聲...這些標準真的好難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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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highlight就快吐血,Burke到底是在鬧什麼事?光是看他的表情就感覺一點企圖心都沒有,更不用說投22只中4,這樣還能讓他處理兩次關鍵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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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認為是簡浩該對這個碰撞負責,怎麼不來抗議裁判當下的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如果陳志忠沒錯,裁判就犯大錯了!
光這個play來說,要嘛來吐嘈裁判不公,不然陳志忠的危險動作,200%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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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問題一:交通和住宿搞不定,每飛一次都是大開銷,這費用誰擔?如同朱哥說資金與贊助商的問題。
問題二:台灣的球隊用什麼名義出去?不管是台灣還是中華台北,都會遇到很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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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說果然防守是王道?
但是某人也不能一直投了又投投了又投,還投不進... (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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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同意SBL漏判誤判的例子真的很多。XD
然後,不管是FIBA還是NBA,出手過後的點手或是身體接觸,還是會有很多沒吹的。至於是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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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反應一種多數正義(鄉民的正義?),多數的一方不一定就是最正確的,或許裁判(法官)有他的考量;如果不是漏判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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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
一,佩爾有沒有打手?有。因此裁判有可以吹犯規的空間。
二,佩爾有沒有犯規?沒有。以結果論來說,裁判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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