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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V也是我很肯定的一位控衛,雖然出道即擔任John Stockton的替補,也註定是替補的命運,但是他的組織能力與防守能力絕對夠格,甚至有先發級的水準,這也讓他在NBA佔有一席之地,就像先前所討論的Brevin Knight一樣,都有生存的特色與強項,JV攻擊力雖比BK弱了點,但防守更好,很認分,又能以團隊為重,不會帶給先發威脅,先發有傷兵危機時,又能頂上來,完美詮釋替補控衛的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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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注意到Bell是在2001年NBA總冠軍賽,當時他還是位默默無名,未被選秀的菜鳥,竟然在總冠軍賽藝高人膽大防守Kobe,那時候起,我就一直注意他的動向。
Bell就像許多靠防守起家的無名小卒,為了增加生存本事,苦練三分球投籃本事,例如Bruce Bowen,在NBA只要防守好,空檔外線能進,這樣的功能性就夠掙得飯票了。
Bell的防守真的不錯,可是到太陽後,有時候防守演過頭,他自己都曾說過,大學曾修過戲劇之類的話,就沒那麼喜歡他了,但是他能在NBA打上12季,仍是位讓人佩服的未被選秀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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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亞錦賽太忙了,現在才回覆。
我還蠻欣賞Brevin Knight的,就一位5呎10吋的控衛,他在NBA佔有讓人佩服的一席之地,至少在傳統控衛角色扮演上,他是可圈可點,傳球第一,防守第二,得分第三,這樣的功能,即使屬先發邊緣人,但是擔任第一替補是綽綽有餘,這也是他能在NBA打上12方緣故。
Knight並非不能得分,只是他要發揮助攻與防守的功能性,而非跟隊友搶得分,我覺得他在生涯中,對這樣的定位與分際,分得很清楚,雖未曾大紅大紫過,但是到那隊幾乎都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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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最近瓊斯太忙,現在才回。
Joe Smith我蠻喜歡的一位球員,「密約」事件對他打擊雖大,也是生涯的轉折點,但是我覺得他在第3季,因放話要大合約,嚇壞勇士,並把他交易至七六人,才是最重要關鍵,他若能續留勇士我想對雙方都會好事。
Joe Smith離開勇士,就像Chris Webber當年離開勇士一樣,都是兩敗俱傷,Joe Smith雖然天賦不及Webber,但是仍屬優質強力前鋒,可惜轉隊後,在球隊未以他為重心情況下,發展受限,潛力也發揮出來,終其職業生涯,只能算是位稱職NBA球員,但未達狀元身價。
不過他一定不是史上最差狀元之一,他是際遇與命運的犧牲者,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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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蠻喜歡Ratliff這位球員的,或許他就是因為沒有長到7呎,才會有在NBA征戰16季,1次獲選參加明星賽,3度獲選年度防守明星隊與3季火鍋王的成就,他在1995年選秀大年的首輪第18順位被選,光是首輪第12順位Cherokee Parks的成就就被他比下去了。
Ratliff是位很認分的球員,知道自己的定位就是藍領苦工,所以專注在這方面,也打出很優秀的表現,從他所效力過的活塞與七六人,都曾打造藍領球風,並且重用他的年代來看,Ratliff的確是位值得在歷史留名的藍領球星,如果他長到7呎,或許就沒有這股奮鬥的動力吧!因為6呎10吋,甚至只有6呎9吋,他打得比別人更拼,更賣力。
所以我覺得身高不是他成就的關鍵,他的成就是靠著一顆bra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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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總冠軍賽首戰賽後,熱火LeBron James有1個疑惑,馬刺全場只有6個進攻籃板,為何馬刺在第2波進攻卻是10投8中,共拿下21分,反觀熱火只靠第2波進攻拿下8分,難道這21:8的第2波進攻得分差距,是最後勝負關鍵嗎?
其實不只James有這個疑惑,就連我看賽後攻守統計表也注意到這點,James還在賽後記者會反問媒體這個問題:「I was looking at the stat sheet. It says they had 21 second‑chance
points. I don't really understand how is that possible with only six offensive
reboun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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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 Stoudamire能夠在NBA一砲而紅,首季就拿下「年度最佳新秀」,主要是被暴龍挑去的緣故,暴龍剛成軍,球權在他手中任他玩,當然可以玩得有板有眼,但是到拓荒者這麼兵多將廣的球隊,他的表現就不再那麼凸出了。
當然,他還是位好球員,尤其以他的身高是很難能可貴的。Stoudamire是屬攻擊型控衛,組織能力與決策能力未若他的得分能力出色,加上當年拓荒者紀律又有問題,所以讓他在後場指揮,就是讓人不放心,防守能力也馬馬虎虎。
當初暴龍交易他已情非得已,因為他要價實在太高了,以他的未來性而言,風險太高了,但是若他在自由球員市場揚長而去,又會血本無歸,所以暴龍只好將他交易出去,多少換回些可以之兵,將損失減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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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 May是位被高估的球員,2005年北卡奪冠,他獲選MOP(最傑出球員),當然打鐵趁熱,放棄大四學業,投入NBA選秀,並在首輪第13順位被山貓挑中,他的身材委實太過虛胖,在大學混內線還好,在NBA即顯得又慢、又小一號,然後又容易受傷,在NBA很快就被看破手腳了,現在只能在歐洲討生活,以他29歲之齡,回NBA渺茫了。
事實上,那年北卡大冠軍球員4位在「樂透區」被選,除了首輪第5順位Raymond Felton還算打出身價外,其餘榜眼Marvin Williams與首輪第14順位Rashad McCants一樣也是被高估的球員,EQ欠佳的McCants更早就在NBA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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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以外線能力與準度來看Thompson的價值,要比整體實力,Harden,甚至Paul George,都在Thompson之上。
但是美式球風最大的問題在於,各隊一哥都要有球在手才會打球,但是在「夢幻隊」,各隊一哥都要做做某種程度的球權犧牲,這時候,誰的效率比較好,就很重要了。
勇士「3衛」最犀利之一的打法就是Jarrett Jack控球,讓Curry與Thompson空手走位、兩邊掩護輪流開砲,Curry與Thompson在未持球情況下,準度依舊夠嗆,不會說少了一球在手,命中率就下滑。
這是我力挺Thompson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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