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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在 08-17-2011, 1:39 下午 由 xylane 發表.第 25 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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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16-2011, 8:41 下午 394088 in reply to 394084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H.2.3.3 A national team participating in a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of FIBA may have only one player on its team who has acquired the legal nationality of that country by naturalisation or by any other means after having reached the age of sixteen (16).

    解釋為:

    任一國家隊參與FIBA國際賽事,

    僅能有一位滿16歲以後透過歸化或任何途徑取得該國合法國籍的球員。

  •  08-16-2011, 8:53 下午 394091 in reply to 394088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jj781003:

    H.2.3.3 A national team participating in a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of FIBA may have only one player on its team who has acquired the legal nationality of that country by naturalisation or by any other means after having reached the age of sixteen (16).

    解釋為:

    任一國家隊參與FIBA國際賽事,

    僅能有一位滿16歲以後透過歸化或任何途徑取得該國合法國籍的球員。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代表雙重國籍不是限制的標準,而是16歲以前有沒有拿到合法國籍為定義,但是拿到國籍的定義感覺很不明確呢。如果以臺灣的國籍法來看,簡浩跟毛家恩我們都可以說他們一出生就有臺灣的國籍,但是只是沒有辦登記就是了。

    文泰鐘的狀況,應該就是因為他35歲才正式取得南韓國籍,所以在FIBA的認定上,還是屬於歸化球員吧,總之還是搞得我好亂阿 XDDD。另外卡達那一大票黑人,應該也可以解釋他們是在16歲以前就完成歸化手續,所以認定上不能算是歸化球員,也難怪之前卡達會爆出竄改年齡的事情......

  •  08-16-2011, 9:21 下午 394095 in reply to 39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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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grant3324:
    jj781003:

    H.2.3.3 A national team participating in a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of FIBA may have only one player on its team who has acquired the legal nationality of that country by naturalisation or by any other means after having reached the age of sixteen (16).

    解釋為:

    任一國家隊參與FIBA國際賽事,

    僅能有一位滿16歲以後透過歸化或任何途徑取得該國合法國籍的球員。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代表雙重國籍不是限制的標準,而是16歲以前有沒有拿到合法國籍為定義,但是拿到國籍的定義感覺很不明確呢。如果以臺灣的國籍法來看,簡浩跟毛家恩我們都可以說他們一出生就有臺灣的國籍,但是只是沒有辦登記就是了。

    文泰鐘的狀況,應該就是因為他35歲才正式取得南韓國籍,所以在FIBA的認定上,還是屬於歸化球員吧,總之還是搞得我好亂阿 XDDD。另外卡達那一大票黑人,應該也可以解釋他們是在16歲以前就完成歸化手續,所以認定上不能算是歸化球員,也難怪之前卡達會爆出竄改年齡的事情......

    對啦!"簡浩跟毛家恩我們都可以說他們一出生就有臺灣的國籍,但是只是沒有辦登記就是了。"就是這句話,我就是在問如果韓國人可以用父母認定國籍的話,文泰鐘是不是也可以這麼認定?因為他媽媽是韓國人?那林書豪也可以這麼認定囉?但這感覺像在鑽上邊那個條款的漏洞。

    還在努力閱讀整個條款,只是看到grant把我的問題表達這麼清楚,先來推一下。

  •  08-16-2011, 10:22 下午 394106 in reply to 394034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剛查到的新聞: 

    韓國新國籍法明年起生效 將允許雙重國籍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1223/4058969.html

    現行韓國《國籍法》規定,持雙重國籍的韓國人須在22歲以前選擇一個國籍,如果選擇韓國國籍,則必須放棄外國國籍。如果不做選擇,會失去韓國國籍。但《修訂案》規定,如果以書面形式做出在韓國境內不行使外國國籍權利的承諾,則可繼續擁有韓國國籍。

      新的《國籍法》還規定,韓國政府允許海外高級人才、結婚移民者、65歲以上高齡海外同胞持有雙重國籍。此外,在科學、經濟、文化、體育等領域,能夠為韓國國家發展做出貢獻的外國優秀人才,將不受韓國國內居住期間限制,隨時都可申請韓國國籍。外國人入籍韓國時,須放棄外國國籍的期限也被延長至1年。

    ----------------------------------------------------------------------------------------------------------------------------------

    在這之前,韓國是完全不認可雙重國籍的。

    所以文泰鐘應該也是今年才入籍韓國。

    規則上只能算歸化球員,走H.2.3.3這條。 

     

    而台灣的國籍認定則是: 

    2006127修正之中華民國國籍法:

    a.
    依第二條第一項: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b.
    依第四條第一項: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者,得申請歸化中華民國。

    所以簡浩(?)、毛加恩以及林書豪都符合第二條第一項。

    也就是出生即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不算歸化。

    規則上則應該適用於H.2.3.6這條。

     

  •  08-17-2011, 12:10 上午 394113 in reply to 39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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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我大概看完跟歸化球員相關的條文了。我用我的說法講一次,大家再指教。

    第一,你一定要有該國國籍才能代表該國比賽。這是最基本要求。還要符合其他規定。 

    第二,H2.3.3這個條款容許有一個人在不符合下列規定的情況之下,只要他有該國國籍就可以代表該國比賽。

    第三,什麼人可以理所當然代表該國比賽?那些雙重國籍認定再說,我的理解是你要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 目前擁有該國國籍。

    2, 17歲以後沒有代表過其他國家比賽(這個還有許多特例,我英文不好而且太複雜了我講不清楚)。

    3, 跟各國國籍法都無關。你必須自己出生在該國,"或是"父親母親祖父祖母等任一人出生在該國。如果都不是,那麼你若可證明自己已經"長期居留"在該地4年並在16歲之前取得該國國籍也可以認定可代表該國。(大部分來自於H2.3.7)

     

      所以,我的理解是,只要你符合上述三點,你就可以以本土球員登錄。

      所以,簡浩,毛加恩,都算本土球員,林書豪只要他願意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也是本土球員。

      文泰鐘,嗯!如果他媽媽外公外婆都沒在韓國出生,不好意思,他是歸化球員,而如果有其中一人,就是本土球員。

      好像沒人見解跟我完全一樣,我的意思是說,這個歸化球員完全跟國籍法無關,指是要規定你若要使用跟自己國家完全無關的球員,就只能讓他入籍,然後使用歸化球員,就是H2.3.3條款。

      至於文泰鐘?我覺得他是本土球員,他們在趕的時間是韓國國籍什麼時候要給他?韓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要說服他應該要花一點力氣。

      我想舉Chris Kaman當例子,我不知道他佔不佔歸化球員名額?他是個好例子,因為他有德國血緣,而且16歲以後才拿到德國籍。

      如果他算本土球員,那我的見解就很有可能是對的,但若他是歸化球員,那.......我浪費大家時間,不好意思。誰可以查一下?

     

      對了,那些翻譯組的版主抽個空來看一下法條好嗎?你們英文好我太多了,就看H2.3的部份就好。

     

  •  08-17-2011, 3:01 上午 394119 in reply to 394113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H2.7.3 講的是 dependent territory, 也就是屬地. 台灣目前應該不適用這個條款, 除非要自我矮化或是自我澎漲

    關於雙重國藉.

    H.2.3.2.1 Any player with two legal nationalities or more, by birth or
    by naturalisation, may choose at any age the national team
    for which he wishes to play. Any such choice must be
    made in a written declaration to FIBA. This provision
    applies also to any player having acquired legal nationality
    by birth, or having the right to acquire a second nationality
    at birth, but who does not lay claim to this right until a given
    time in the future.

    底下還有一些條文敍述一些衝突的狀況. 不過, 和台灣目前的情況都無關, 目前和台灣最有關係的就是這一條. 尤其是這一條的最後一段.

    簡單來說, 如同前面所討論的. 因歸化而取得國藉的, 國家代表隊中只能有一位 16歲之後才歸化的球員, 16歲之前就取得國藉者或出生就取得國藉者, 不在此限.

    雙重國藉者, 可選擇代表其中之一國出賽, 因出生而得以取得某一國國藉者, 在他出生的時候,雖然在他出生的時候没有馬上主張他是該國國民 但是日後. 溯及即往, 因出生的原因而取得該國國藉, 視為一出生就擁用該國國藉.  例如, 林書豪如果出生時父親或母親具有中華民國國藉, 依中華民國的法律可取得中華民國國藉. 這是因 "出生" 而取得國藉而不是因中華民國國藉法中的 "歸化"而取得國藉. 林書豪雖然拿美國護照. 一直當自己是美國人, 但是當他因出生的原因而取得中華民國國藉 就可代表中華民國出賽, 而且没有人數上的限制.

    請注意一點, 是因"出生"而取得國藉或是因"歸化"而取得國藉. 依中華民國法律, 其程序和要件是不同的. 分得清清楚楚.

    又例如, 我的兒子在美國出生, 後來我帶他回台灣 我也從來没有替他辦美國護照, 我就當他是中華民國國民, 他也當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 但是日後. 他拿著出生証明去取得美國國藉. 他也是因"出生"而取得美國國藉, 而不是歸化. 按美國法律, 因出生而取得國藉或是因歸化而取得國藉, 其程序和要件也是不同的, 分得清清楚楚.

    而是因出生或是因歸化而取得國藉是依各國自己的國內法而訂的. 依出生而取得國藉的人, 就是只要一拿出出生証明, 証明自己是在那裡出生或是父母是誰立刻就能取得國藉的那些人.

    Moon T. J. 不具有雙重國藉的身份. 因為大韓民國没有雙重國藉者! 或是說依大韓國國法律, 不可能有一個人同時具有大韓民國國藉又具有他國國藉.


  •  08-17-2011, 3:09 上午 394120 in reply to 394119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更具體來說. 依大韓民國目前的法律, Moon T.J. 目前取得國藉的方式就是歸化. 因為他本來不具有大韓民國國藉, 也不能因出生(自己的父母或是出生地) 就主張自己是大韓民國國民.

    Moon T.J. 是歸化, 這是依大韓民國自己所訂定的法律而來的!


  •  08-17-2011, 3:28 上午 394122 in reply to 394120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補充一下, H2.3.3 用 acquired 這個字眼, 和 H 2.3.2.1 的 lay claim 不同. 差別是, Moon T. J. 就算是因他母親的關係而取得大韓民國的國藉, 他可不可以因此而說. 他 35歲之前其實就已經是韓國人了. 只是没有那樣主張或表明而以? 答案是, 不行! 因為大韓民國不承認雙重國國藉. Moon T. J. 如果35歲之前是美國人, 那他就不可能是韓國人. 他是 35歲之後才成為韓國人的. 所以他是歸化. 林書豪出生的時候如果父母其中一人具有中華民國國藉, 那麼他可以說. 我一出生就具有中華民民國國藉了, 只是没辦護照而以. 他現在去辦中華民國護照是承認並主張他具有中華民國國的身份. 而且是一出生就有的. 是溯及既往的!


  •  08-17-2011, 7:44 上午 394123 in reply to 39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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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感謝Stone兄,我英文差不知道那是屬地條款,不好意思。

  •  08-17-2011, 10:13 上午 394125 in reply to 394120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Stone_Stone:

    更具體來說. 依大韓民國目前的法律, Moon T.J. 目前取得國藉的方式就是歸化. 因為他本來不具有大韓民國國藉, 也不能因出生(自己的父母或是出生地) 就主張自己是大韓民國國民.

    Moon T.J. 是歸化, 這是依大韓民國自己所訂定的法律而來的!

    這樣的說法,跟我想的差不多,所以今年剛修定的韓國籍法,對於未來南韓找混血兒有一定的幫助,因為南韓根據特定的人事,已經可以允許雙重國籍。今年文泰鐘就是透過這個國籍法來取得韓國國籍,因此文泰鐘實際上目前的國籍身分是美國與韓國雙國籍的現象。 

     

  •  08-17-2011, 1:39 下午 394148 in reply to 394048

    Re: NBA球隊補強是交易和選秀、自由球員,中華隊的補強是?

    visvimape:
    addd:


    我認為理想高度和體重的陣容

    控球 190~195CM 90~95kg
    得分後衛195~200CM 95~105kg
    小前鋒200~208CM 100~110kg
    大前鋒208~213CM 110~120kg
    中鋒213CM 以上 115kg以上

    這樣高度和體型,速度只要不要輸別人的話
    可以把國際賽的賽場,三分線內,幾乎站的滿滿的!

    你的理想高度在歐陸和美洲都很常見或可說是基本配備

    但在不同層級的亞洲恐怕也只有 中國  伊朗擺的出這個陣容~在台灣我可以說根本不可能!

    其实也不用达到这种理想高度,事实上

    控球:183cm 得分192cm 小前锋198cm 大前锋203cm 中锋208cm

    差不多就是一个世界级球队的最低身高配置,达到这个身高就可以利用合适的战术与对手周旋,而一旦有超过两名球员低于这个最低身高,那么身材劣势就过大了,是无论通过怎样的技术战术努力都很难弥补的。你看韩国队差不多就是这个最低身高线,于是便能利用跑位灵活、投篮准的特点和中国伊朗这样的高大队伍抗衡,而中华队在控球 小前锋 中锋位置上都不达标,一旦上替补的话更是几乎全员不达标,那队员们就很难去弥补身材劣势了。所以中华队要想能有抗衡亚洲强权的本钱,起码得把身材提高到最低配置以上。而这个低配标准对于台湾来说并非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吧?可能只有中锋位置上实在不行得靠归化,其它位置台湾完全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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