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f90809: 在這想請教一些比較熟悉法則的大大
倘若球員們真的解散了工會
對資方有何影響?對勞方又有何必較大的影響?
看了一些報導都提到
球員工會若解散
聯盟有權將所有合約無效?
就這一點,我想聯盟應該不會這樣做吧...
畢竟這樣做苦的好像也不一定是球員@@?
解散工會是球員最後的手段 如果靠這個都威脅不了球團 那今年就真的沒球季看了
解散工會有幾個步驟
第一個是需要30%的工會成員(i.e.球員)連名簽署 如果達到門檻才可送交提議書給聯邦工會仲裁局(NLRB)
NLRB收件後有45天時間決定同不同意接受提議 如果同意 那就由球員投票
如果50%以上(i.e. 超過226位)球員投贊成票 工會則宣告解散
一旦NBA工會解散 任何NBA球員都可以單獨或連同提告球團違反反托拉斯法(i.e.意圖壟斷市場)
如果有一聯邦法官認同球團違反反托拉斯法 那麼聯邦法院有權力下達解除停工的法令
目前私底下想要提議解散工會的50幾個球員(還有七大經紀人)是希望透過這個威脅來施壓老闆
用意是希望再NLRB收件後的45天內能逼老闆跟工會達成協議 測試老闆們的底牌
如果老闆真的鐵了心不願意妥協要法院見 大部分沒有參予協商的球員至少知道有個沙漏在那邊倒數
而不是像現在無止盡的期盼兩方能夠達成共識
相反的 如果大多數老闆不想走上法律途徑這一步 那麼工會則有機會利用這點逼老闆妥協
以今年同樣停工的NFL來看 當初NFL球員早早宣布解散工會再而控告球團
一開始一聯邦法官判球員勝訴而宣布NFL勒令復工 雖然後來又被球團上訴而飭回
可是沒多久後勞資雙方就達成協議 NFL也只錯過了季前訓練營和一場季前賽
現在多數NBA球員不滿的就是雙方談判進展太慢 導致現在11月的球賽已經蒸發而復工遙遙無期
Hunter似乎不肯承認失敗而開始為解散工會而做準備 (i.e.似乎是為了自己而不是球員的利益)
而希望和解的Fisher又馬上被貼上內鬼的標籤 (i.e. 百分之兩百是NBA利用媒體資源意圖分裂工會的手段)
如今以MJ跟拓荒者老闆Paul Allen的領頭下 資方更進一步威脅如果球員不接受50/50
老闆們則要撤回50/50的提議改而之持53/47再加上硬性薪資上限
以我看來 球員就算得以解散了工會而得到聯邦法院的支持 大概也得再等個一個半月
聖誕節前的球賽看來是沒希望了
We ride together
We die together
Red Bulls for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