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不互兼比較實在,不然怎麼打都是2~30年前台灣青棒的縮影,打來打去就只有美和、華興跟榮工...
長期下來,球員耗損嚴重,聯賽的發展也呈現落後狀態。
國家隊與聯賽是不同的概念,台灣的運動市場是不是缺乏職業化的土壤可能是值得探討的問題,但是缺乏聯賽的支持,相對也會缺乏投入的熱情,自然是不利國家隊的成績!
而少數壟斷的情況,與其說是因,不如說是果,正因為聯賽或半職業賽的環境無法建立起來(球員的大量重疊,缺乏財產權的觀念,自然不夠“職業”),自然使得少數投入力量持續與多的單位或公司,享有壟斷的權力,而這種壟斷無疑是對其在不健全環境下投入的補償,相對上是合理也該被接受的(所以裕隆在CBA時代不如宏國、早年飛駝壟斷或女籃的國泰王朝,都是合理的,自然現在的裕隆與達欣也是該被接受的),所以在這種環境下,要求教練不得兼任,只是為了反壟斷,小弟就不太認同這樣做的效果了!
籃球的實力是差一些,否則台灣的年輕球員變成彼岸的“資源庫”是大有可能的,不妨想一下大陸的體育市場,台灣的足球員、籃球員、排球員....只要政策不綁,早晚有一天我們的聯賽實力固然還有,但精彩度可能只剩香港籃球的水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