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二人都是6' 7",但體能條件實在差太多了,
(pippen在phil jackson公牛時期,是罰球線到籃框折返跑最快的,……沒錯,比jordan還快) → phil jackson書中所說
就是這種靈敏的加速急停及來回能力,再加上長臂及肌力的綜合體,
使得pippen更容易做出他想要的動作,並到達他想站的位置。
bowen相對就可憐多了,他必須靠大量的訓練及觀察,來預測進攻者的跑位,再加上很多時候速度上的相對劣勢,
所以跟進攻者的時間點幾乎都是同時性的,所以許多慘案也不斷發生。
二者就防守相比,我覺得pippen應該明顯勝出,
pippen在防守上的歷史地位,可能要拉到rodman、alozo、mutonbo或bill russel這種等級的來比較。
OL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