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爛隊,就讓他們降級打社會甲組聯賽。(台銀、金酒、台灣大)
母公司財務不佳,乾脆就解散球隊。(如前CBA的宏國象隊跟戰神隊)
金酒把許多戰力內球員都解雇;剩下沒被解雇的,都被別隊給挖角。還打個屁阿!
只有選秀制度,不足以平衡各隊實力。
台銀隊留不住人才。由國營事業所經營的球隊,人事開銷都很省。沒有合約可以綁住球員。
隊中的好手打出身價之後,就馬上被別隊高薪挖角。淪為別隊明星球員的免費訓練班。
球員想轉隊,必須要用交易的方式送走,不能自己說走就走。
交易方式包括:交換球員;或用現金買賣球員;或用球員交換明年選秀權。
狠一點,學中華職棒,球員若是主動離隊;都要有「轉隊同意書」,才可在同聯盟的其他球隊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