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美國打球當然要會英文,但是打球需要懂得的英文, 大概兩個月就該學會了.
真正難的是在籃球文化的差異, 這就衍生很多可以探討的議題.
大部分的美國球員都是基本動作非常紮實, 連大歐都有能力一對一從後場運球上籃. 只不過其他位置需要的更高技巧及更快速度.
大部分的美國球員都對進攻及防守戰術非常了解. 然而球場十人互動千變萬化, 如何在適當的時候, 在適當的位置, 與隊友做進攻或防守的互動, 決定球員在場上的時間.
美國的球風是不斷強力衝撞及干擾, 不過球員, 裁判, 甚至觀眾之間, 對何謂犯規卻也有一定默契, 尺度. 因此何時犯規, 何規可犯, 犯何規, 都影響別人對球員籃球經驗及智慧的評價.
林書豪讓很多人認為控衛是臺灣球員的一個出路, 有這個大目標雖然是好事, 但是要克服以上簡單所述, 讓教練, 球員, 觀眾對你有信心指揮全場真是很難. 並非完全不可能, 若是像姚明條件那麼好還那麼的謙虛, 長時間的努力不懈, 也許有可能有機會吧. 但是時間不是很多了.
我覺得從Role Player 切入也許容易些. 比如說是射手, 或是專攻防守.
浅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