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上保留規則給大家參考
關於Keep保留名單
以球季最後的陣容名單為基準,O-Rank以Y! 來年開季公布為主
每季季前將由聯盟長公布時間點為準
1-3輪球員可保留一人(自己球隊中Y! O-Rank 前三高球員)
4-6輪球員可保留一人(自己球隊中Y! O-Rank 排名四到六的球員)
7輪之後球員可選擇保留兩人(自己球隊中Y! O-Rank 排名在第七之後的球員)
◎季末最後陣容中的一年級生無條件被保留至下季
再加上新入隊的新人 合計六名球員
(亦可1-3輪放棄,4-6輪選擇兩人;或1-6輪皆放棄,7輪之後保留四人)
再下一季的時候,去年的Rookies變成二年級生必須無條件留住他,
但可以在選秀結束後交易。
並且再納入一名Rookie來養成(每年度至少要維持一名新人於陣中)
所以在每一年度中,各GM掌管的隊伍之中,必須包含:
10名選秀球員(內含4名Keerper)加上1名二年級生(上季保留名單),及1名新人
而當二年級生成為三年級,即不受聯盟規章所制約,GM可依球隊需求
揮棄或保留該球員。換而言之,該球員則成為一般球員,等同聯盟內其餘球員任隨GM處置。
違規情況
因王朝聯盟規定球隊中一年級新秀僅准一名,二年級生至少一名。
若有違規情況發生
1.被舉報開始的12個小時內未改進,則每過24小時扣FAAB $5,得累計處罰。
2.若已照成出賽數據產生之事實,則按照場次數量對該球隊Rank(非O-Rank)最高之非傷兵球員
處以相同場次數量的禁賽。(違規使用第二名新人一場,即遭禁頭牌球員一場)
輔佐的監督制度
3.若發現違規,聯盟中任何GM皆得於本聯盟討論串公布,請該GM於當日24:00前改進
若未改進,將由聯盟長在該日24:00強制替換FA中相同主要位置RANK最低之球員。
(換最高的給他幹麻??當然要換個廢人給他,叫他自己多花一次move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