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hting:
那當然, 有大錢花是一回事, 認為值得大約與否又是另外一回事, 看看林書豪 ...
中後段的球隊有薪資空間, 但是離冠軍還有距離, 要花大錢簽或續約 UFA (TT 明年如此), 基本上以下面 3 種:
1. 現有同位置能夠有質上的提昇 (Monroe)
2. 該球員潛力還沒見底, Best Case 可能是未來 Allstar (Kanter - Portland 的報價)
3. 該球員適合球隊現有戰術系統, 還可以將效率發揮到極大 (Draymond Green)
Thompson 這些都不具備, 他以防守為主, 但是又談不上像 Jordan / Howard 那樣的防守威力, 他又沒有吸金賣票的能力 (老 K 的票房價值可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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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來, 那句只要簽 QO 明年一定離開的話什麼的, 只怕講給 LBJ 聽的居多, 畢竟他明年還要再換一次約, 趁現在還沒簽之前拜託 LeBron 幫忙一起喬
Bjork本人就是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