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直接提重點:如果Durant又有一堆意見,不準球團動Irving,最好把Durant也交易掉.
真的給了,Irving再次故態復萌,胡搞瞎搞,籃網也不用奪冠了.
長痛不如短痛,本人是反對籃網給他肥約的.合約到了,讓他快離開.
交易速度比本人想得快,問題丟給獨行俠去傷腦筋.
失去Finney-Smith後,獨行俠的防守只會更差,仍然要補防守工兵.
獨行俠,加油吧!
同樣的觀點:還有任一隊會給愛搞事的Irving四年長約嗎?了不起2年,就不怕他之後擺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