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場比賽最爭議的還是周泓諭的後腦杓金臂勾
那球足以構成禁賽的條件
一個技術犯規太便宜周泓諭了
張容軒的器度也不是蓋的
在裁判吹判之後沒說啥就去執行罰球
對他的印象大好
至於裁判偏頗方面
我個人倒是覺得沒有
兩隊犯規數差很多(扣掉第四節犯規戰術還是差一截)
罰球比更是27比55
這樣還要說裁判偏袒
似乎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