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牛隊98年之後,不續約Pippen,來說明Pippen不夠優秀是不客觀的。
球員要離開,可能是球隊因素,也有的是球員因素或環境因素等。
當年Olajuwon最後也遠走多倫多,因為火箭覺得他不夠偉大?
當時的公牛隊兩造心結已深,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合約走完之後離開只是剛好而已。
禪師嫌Pippen不夠好?禪師批評過的球員難道還少了嗎?Shaq, Kobe不也都被他批評過?
至於Pippen的生涯成績當然是很偉大,這無庸置疑。能兼顧攻守兩端平衡的球員是相當難得的,光那個助攻+抄截的數據就夠讓人讚嘆。比賽時的Pippen被譽為無所不在,實際上也常常在一些攻守轉換的重要時刻看到他的精采表現。
個人以為:每個人都可以有特別欣賞的球員。R.Miller, Stockton, K.Malone, Barkley這些上一個世代的巨星至今還是一些人心中的最佳偶像,就算他們加起來一個冠軍戒都沒有又如何?
按照這個邏輯,就算真的有人覺得Pippen是他心目中的20大也是無傷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