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圓球城市 登入 | 註冊 | Help
 
首頁 作者專欄 新聞 市民開講 活動專區 論壇

Re: 歸化中華隊? 戴維斯:是我的榮幸

  •  01-17-2013, 1:30 上午

    Re: 歸化中華隊? 戴維斯:是我的榮幸

    這是老問題了! 歸化的條件和相關規定照說大家應該很熟悉才對!

     

    3條(一般歸化及其條件)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測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觀看完整的討論串
地址:10646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3段29號10樓之1
電話:02-2366-1520
Copyright © 2007-2016 圓球城市.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community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