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籃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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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2007, 1:50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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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規則中有一個觀念
"手是球的一部分"
意思大概是說
手在控制球的部分被視為是"球"
概略就是手背和手指的部分 (若要加上手指甲也行)
既然被視為是球的一部分
所以在運球、停球、甚至是投籃的動作中
被打到手指手背的部分 都可以視為是沒有犯規的
但一般而言是指輕微的碰觸
如果是大力的動作打下去
即使打在手指手背上 裁判還是可以視情形吹判犯規
在這個部分的認定上是很主觀的
所以會出現在球場上 明明手有被打到 裁判沒吹哨
或者被輕輕碰到 裁判卻響哨的矛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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