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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推好文「裁判,你嘛幫幫忙!!」

  •  02-08-2007, 12:17 下午

    Re: 推好文「裁判,你嘛幫幫忙!!」

    其實寫到待遇這部份時,我曾經思索了很久,很怕寫的東西給人一種裁判是為錢做事的感覺,其實我的重點不在於裁判要多少錢,而是在於制度,在於現在的環境讓裁判的水準提昇有困難。

    目前在SBL這個制度下,大部分的球員和教練勉強能靠籃球過生活(對於這點,個人很佩服部份球隊尚要兼職的球員和教練),但裁判絕對不能,所以他還要花費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去顧及他的基本生活、維持他的家庭。

    其次,SBL對於裁判並無培訓制度,裁判想要向上提昇還要靠自己去蒐集資訊、多執法增加臨場經驗、觀摩國外比賽,年輕點的裁判又有多少時間、金錢和人脈可以來做這些事?

    再者,我們對SBL執法水準的要求是接近職業化的,但現在執法的這批裁判國內各層級的比賽都被找去幫忙,台灣的籃球環境就這麼大,人情世故下你能不去幫忙嗎?但裁判是人不是機器,不是尺度說切換就能切換的,在這種近乎自然反應的執法要求下,當然沒法很一貫地維持這各層級應有的尺度,關於這部份,美國就分得很清楚,哪各層級的裁判就是哪各層級,絕不會到其他層級甚至同級其他聯盟的比賽去執法,所以尺度不太會有差異過大的問題。

    又,在人治的環境中,山頭各立,尺度要維持那要照誰的尺度來走?其實SBL本應藉培訓制度來告訴各執法裁判聯盟要求的尺度在哪,甚麼樣的情形可放鬆、甚麼樣的情形應執行嚴格,並和各隊教練團溝通,讓他們知道裁判的尺度何在,這是要靠聯盟出面來做才會有所成效,否則,「誰要聽誰的」?「誰說的是對的」?會有很大的爭議,不是嗎?這部份要靠人治無非緣木求魚,還得靠法治才是正本之道。

    另外,會提到球員和教練應對比賽負更大責任,其實球賽的勝負應該是取決於球員、而非裁判,這是我們都有的共識;那球員和教練都會有失誤了,更何況裁判,我想這也應該是每個球賽參與者應有的觀念,我不是在比爛,比誰錢領得多就該做得比較好,這樣的比較對於自我的提昇一點意義都沒有;只是,我們不該把勝負的焦點放到裁判身上,如果球員要求裁判絕不能有誤判,那為什麼不先反省自己的失誤、反省自己不足之處,畢竟球員才是掌控球的人呀!但目前SBL的情形讓我鮮少看到這點,或許,「凡事先檢討別人」是我們的通病吧!

    最後,拋出這篇文章的目的僅是提供大家在檢討裁判時,能有另一面思考,我希望理性的思考能匯集成力,轉而影響台灣籃球裁判制度上變化,一昧地謾罵對現況而言是沒有幫助的;在圓球城市改版之前,我也曾發表一篇類似的文章,文中曾討論到,一個地區的籃球文化和裁判執法尺度是相輔相成的,而現在,我希望大家能一起向上提昇,而非向下沉淪。

     P.S:徐老師那篇文章我之前有拜讀過,很感謝老師對台灣籃球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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