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多年之前唐諾在他的藍球文章之中談過,藍球和足球是太陽系型組織,而棒球是連線型組織:
在棒球,一支想打出好成績的球球最少要三個好先發一個好救援投手,而強打更最少要三個,不然只有一個偉大投手最多保證三場贏一場,而打擊手更慘,四壞球你就完了,但有如果連續三個都是強你你敢來個十二壞球滿壘然後希望接下來全部都揮空嗎?
而足球則集中在中前場上,雖然九十年代AC米蘭將傳統的十號戰術(比利,馬勒當拿)瓦解,但現在還是以某一個太陽為中心來組織球隊,像曼聯的C.羅納爾多,巴塞的美斯(現),AC的卡卡,他們在球隊中有無上的自由開火權,理論上他們想怎樣就可以怎樣,所有隊友都聽他們指揮,他們有狀態就能贏球,沒有就輸。
而藍球更極端,足球還不能只靠『那個人』一己之力去贏球(最後一個應該就是巴塞年代的羅納爾多了),但藍球真的可以靠一個人就扭轉戰局,像當年張伯倫的說法『你隨便找四個會打球的和張伯倫一起,也可以拿冠軍』,現在雖然沒那麼誇張,但你是很容易找到(比足球更容易)那一個人是球隊的人上人,而這是棒球所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