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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在 07-18-2010, 1:05 上午 由 shelfy 發表.第 138 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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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07-2010, 3:32 上午 311404 in reply to 311402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昨天看「新聞哇哇哇」,
    來賓請到一位監獄的教誨志工上節目。

    節目主題就是執行槍決,從「耕讀園事件」談起;
    其中講到槍決對監獄重刑犯的影響,
    那位監獄教誨志工形容,
    法務部執行四位死囚槍決前,
    很多重刑犯依舊在監獄裡作威作福耍老大,
    (因為我被判最重,我最威)
    認為台灣遲早會廢除死刑,
    甚至以為等到建國百年就可以被大赦,
    然後哪天被關出來還是一條龍。

    但有四名死刑犯槍決後,
    很多死刑犯的家人馬上到獄所探監,
    準死囚的那些大哥忽然就安靜下來,開始很乖很聽話,
    於是監所也變得很好管理了。


    那種死刑犯真的有悔改嗎?




    In God We Trust

  •  05-07-2010, 4:07 下午 311460 in reply to 311396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chen940405:
    Kawakami Rinitsu:

    不想針對任何人只是想問一下你們有沒有看過 Prison Break 這個電視影集 ? 以我的人生經驗那種事是不常見但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誰又能夠保證我們有的刑事司法程序從未出錯? 那怎麼樣? 被冤枉槍斃算你倒楣? 英國在 50 年代還執行死刑時有幾個被槍斃的 到了 80 年代有了驗 DNA 的技術之後 有把他們幾個案子重新察過 結果發覺他們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很多人總是說 如果你家人是被害人你就不會反對死刑 那我倒想看看如果你家人是被冤枉的那你還會不會贊成死刑?

    廢死聯盟講的話是有問題不過不表示有死刑就是對的

    被冤枉和廢不廢死刑根本是兩碼子事,以怕有冤案為立足點來主張廢死,邏輯上不正確,該努力的方向應著重在偵辦案件的技巧上,廢死是本末倒置了。

    廢死聯盟的訴求無非就是只要是"人"就該享有不被剝奪生命財產的權利,但是去侵犯其他人,犯下天怒人怨滔天大罪的當下,就不算是人了,我說該算畜生,上述每一個都是罪大惡極的人渣,一槍畢命算很優待他們了,依我看該千刀萬剮。

    "time to kill"這電影不知道你看過沒,片中主角的年幼女兒被兩個歹徒輪姦凌虐,想像一下今天換做是自家的女性受到如此遭遇,有誰會覺得關他個七八年就夠了的?

    廢死?別鬧了。

     

    其實邏輯上並沒有不正確,就像你們也沒辦法保證百分之百不冤枉人。難道結論是: 機率已經很低了, 所以很對不起, 社會正義為先, 你萬一被冤枉算你倒楣Big Smile

    只要有死刑這個工具, 就有機會會被用到, 就有可能會冤枉人。歐洲廢死的國家大多是由這個觀念出發的。這跟哲學或犯人人權什麼可沒有什麼關係。

    科學辦案比以前進步, 但是就百分之百不出錯? 不見得吧。警察以前辦案有問題, 難道今天就沒有了? 前幾天不是才一個殺警的被發現,可以去 google 一下 ,害怕現在案子重審, 趕快落跑到越南。 法官當年判錯別人送去坐牢 (還好法官當年一念之仁沒槍斃掉, 不然今天看你怎樣交代)。

    所以我是主張廢死 ,而最多把人關到死不准假釋的。 至少萬一發現有被冤枉還來得及補救。

     



    Bjork本人就是音樂!
  •  05-07-2010, 4:43 下午 311462 in reply to 311460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樓上講的有道理, 但現在判死刑己經很少了

    真正被判死刑的通常是罪大惡極之人, 而且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才會判刑

    我讚成"不輕易"判死刑, 但廢死, 很抱歉, 現階段我無法接受 

     

    我更無法認同的是廢死聯盟的說法

    樓上的講法是有道理的, 也算理性, 但看看廢死聯盟的說法:

    死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指4死囚已悔悟,「這非常荒謬,在他們罪大惡極時把他們抓起來,卻在他們變好時執行槍決。」

    三小啦~已悔悟就可以沒事嗎? 悔悟就可以讓那些死掉的人復活嗎?

    "他們變好"....誰知道呀, 看看下段吧:

    今年45歲的戴文慶,從24歲犯下第一樁殺人案被無期徒刑,除了短暫3次返鄉,他的21年青壯歲月都是蹲苦牢。監所待久,戴文慶熟諳生存之道,他說:「在裡面就是入境隨俗,多做少說。」由於他日日誦經、練毛筆、畫佛菩薩像,所內視為模範犯人。

    關了13年後,假釋時又犯下姦殺案,讓受害家屬憤恨不平,大罵這種人怎麼可以假釋,戴文慶在監所內皈依向佛後,情緒一直都平穩,平常勤練國畫和書法,他從報紙上得知日前4名死刑犯遭槍決後,沒有異常反應


    像這種重刑犯, 只要一天留著, 就有可能有假釋的一天

    只要他會演戲, 就一定會有人幫他求情

    關到死, 那還不是死, 為什麼我們要花錢養這些人

    要是哪天遇到一個頭殼壞掉的總統來個大赦特赦, 該怎麼辦

     

    好心的人權團體一定會說, 要讓他們有改過的機會

    當然, 我們也是很好心的, 一定會讓這些人去向閻羅王懺悔的

  •  05-07-2010, 4:55 下午 311464 in reply to 311460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Kawakami Rinitsu:

    其實邏輯上並沒有不正確,就像你們也沒辦法保證百分之百不冤枉人。難道結論是: 機率已經很低了, 所以很對不起, 社會正義為先, 你萬一被冤枉算你倒楣Big Smile

    只要有死刑這個工具, 就有機會會被用到, 就有可能會冤枉人。歐洲廢死的國家大多是由這個觀念出發的。這跟哲學或犯人人權什麼可沒有什麼關係。

    科學辦案比以前進步, 但是就百分之百不出錯? 不見得吧。警察以前辦案有問題, 難道今天就沒有了? 前幾天不是才一個殺警的被發現,可以去 google 一下 ,害怕現在案子重審, 趕快落跑到越南。 法官當年判錯別人送去坐牢 (還好法官當年一念之仁沒槍斃掉, 不然今天看你怎樣交代)。

    所以我是主張廢死 ,而最多把人關到死不准假釋的。 至少萬一發現有被冤枉還來得及補救。

    這樣的觀念好像也怪怪的 我不知道這樣比喻正不正確 就好像飛機出事已經很低

    但是他是會有出事的時候 因為他會出事 所以危險大家不要坐飛機?

    如果照這樣的邏輯 犯人連關都不能關 為什麼 會有冤獄阿

    如果死刑犯人死不能復生 那冤獄白坐牢的人 他歲月一樣過去就不回來了

    制度之所以為制度 那是因為他可以保障絕大多數的安全

    另外講一個題外話 如果把一個人關在獨居房一輩子 不能放風&會客&減刑

    我想這樣會比死更慘 如果是這樣 我免強可以接受 

  •  05-07-2010, 5:10 下午 311468 in reply to 311464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有膽殺人放火就不能被判死刑嗎!!

    那些死刑犯在犯罪時他們有想到別人的人權嗎...

    這時候他們有什麼資格跟別人說人權

    廢死!?...為免太可笑....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  05-07-2010, 11:57 下午 311534 in reply to 311468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ys870413: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有膽殺人放火就不能被判死刑嗎!!
    那些死刑犯在犯罪時他們有想到別人的人權嗎...
    這時候他們有什麼資格跟別人說人權
    廢死!?...為免太可笑....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還有種狀況叫"過失"殺人
    不是說殺人就一定該死~
    要理性看案件的內容~
    忘記哪看過說廢死是社會進步的象徵~
    但個人目前還不是很贊成廢死就是~
    球迷為自己支持的球隊護航很正常
    但這個世界與圓球並不是只有球迷
  •  05-08-2010, 2:48 上午 311548 in reply to 311534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過失殺人基本上是不可能會被判到死刑

    最嚴重的過失殺人對我來說是酒駕 我相信還沒有酒駕出事然後駕駛被判死刑的

    很多人都不去看看那40個已被判了死刑的人到底犯了什麼罪就在那邊喊廢死

    拜託 那40個人有哪個不是人神共憤?? 有哪個不是罪該萬死?? 有哪個你覺得他只要被關起來就好??

    還有ivan

    請去看一下 會被判死刑的人都是一審二審還有可能到三審四審

    如果不是證據確鑿 請問為何最後被判的是死刑?? 誤判有人陷害?? 拜託金田一看多了是吧

    基本上被判死刑的人都已經自己認罪了

    還有你說的萬一發現有被冤枉還來得及補救 所以一審二審三審都判定有罪 一直申請重審到最後會發現新的證據?? 我相信那機會是小之又小

    還有老大啊

    那個落跑到越南的新聞你到底有沒有仔細看啊

    落跑那人當初就是殺害警察的幫兇之一 他一審被判死刑 二審改判五年因為他沒開槍只有持槍

    好好笑喔 這種人我覺得也是直接殺掉算了給他關5年算好運了

    出來後害怕重審當然是跑啦 你居然還拿他來說嘴

  •  05-08-2010, 5:50 上午 311553 in reply to 311548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其實即是科學辦案,的確也無法絕對保證沒有誤判

    不過這和死刑犯被槍決沒什麼關係

    就跟另一位大大說的一樣

    我也覺得因為這種原因而廢除死刑,根本是因噎廢食

     

    而且一個人倒底有沒有悔改,有時侯真的很難看出來

    刺激1995就是一個好例子,我相信瑞德最後已經悔改了(雖然他又"犯法"了)

    可是在之前假釋審核中,依然被駁回,可見得美國人比較不相信"片面之詞"(不過瑞德最後潛逃其實害到很多人啊)

     

    曾勇夫下令重啟死刑槍決時,不是還有死刑犯認為不會輪到他,因為他還不算"最該死"的(結果那個人就是四個被槍決的其中之一)

    有這種想法的人,有人認為他已經悔改了嗎?


    笑話大全集
    1 政府官員:下台是一種解脫
    2 政府官員:辭職是一種矯情的行為
    3 教育學者:"教改"可以有效減輕學生的壓力
    4 籃球教練:我"絕對"不是因為輸不起,才去質疑裁判
  •  05-08-2010, 6:57 上午 311555 in reply to 311553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小弟贊成死刑, 亂世應用重典, 加拿大沒死刑[很令人生氣], 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養這些XX

    刺激1995

    [瑞德]潛逃獄, [ 瑞德] 是否為tim robins飾演 白人大高個BANKER

    請問[ 瑞德] 潛逃有害到那些人????

    典獄長自殺[我認為死得太便宜,應該讓他去做牢],

     典獄長爪牙被捉, 罪有應得, 公義得到伸張


    penny power,work hard,smile
  •  05-08-2010, 8:52 上午 311569 in reply to 311555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對殺人犯談什麼人權?又不是每個都是蘇建和案,罪證底定為什麼還不死怪奇了。
    ===========================
    不管76人變的如何,我永遠支持!
    『台灣棋界』加油!
  •  05-08-2010, 8:01 下午 311693 in reply to 311555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thrifty power:

     

     小弟贊成死刑, 亂世應用重典, 加拿大沒死刑[很令人生氣], 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養這些XX

    刺激1995

    [瑞德]潛逃獄, [ 瑞德] 是否為tim robins飾演 白人大高個BANKER

    請問[ 瑞德] 潛逃有害到那些人????

    典獄長自殺[我認為死得太便宜,應該讓他去做牢],

     典獄長爪牙被捉, 罪有應得, 公義得到伸張

    提姆羅賓斯演的叫安迪啦

    瑞德是摩根佛里曼

    瑞德潛逃害到就是未來重刑犯要申請假釋的人,他們的成功率可能從40年增加到60年................

    (承辦官員:原來關了40年的犯人還是會"犯法",那再多關20年好了......)

    其實安迪逃獄成功也可能會使監獄管制變嚴格(對私人物品的管理更嚴苛...........)

    諾頓和海利在片中雖然可惡

    不過在專訪中也有提到,由於全片是從瑞德的觀點(回憶)來描寫,所以難免會去醜化或美化某些人(像我們除了知道瑞德確實有殺過人以外,根本不知道其它瑞德幫的犯人是因為什麼罪才關那麼久...............)


    笑話大全集
    1 政府官員:下台是一種解脫
    2 政府官員:辭職是一種矯情的行為
    3 教育學者:"教改"可以有效減輕學生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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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08-2010, 10:21 下午 311706 in reply to 31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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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Kawakami Rinitsu:

    其實邏輯上並沒有不正確,就像你們也沒辦法保證百分之百不冤枉人。難道結論是: 機率已經很低了, 所以很對不起, 社會正義為先, 你萬一被冤枉算你倒楣Big Smile

    只要有死刑這個工具, 就有機會會被用到, 就有可能會冤枉人。歐洲廢死的國家大多是由這個觀念出發的。這跟哲學或犯人人權什麼可沒有什麼關係。

    科學辦案比以前進步, 但是就百分之百不出錯? 不見得吧。警察以前辦案有問題, 難道今天就沒有了? 前幾天不是才一個殺警的被發現,可以去 google 一下 ,害怕現在案子重審, 趕快落跑到越南。 法官當年判錯別人送去坐牢 (還好法官當年一念之仁沒槍斃掉, 不然今天看你怎樣交代)。

    所以我是主張廢死 ,而最多把人關到死不准假釋的。 至少萬一發現有被冤枉還來得及補救。

     

    說來也是家族裡的痛
    表姐曾經被一位強暴犯攻擊過
    雖然未傷及性命
    但也留下身心上難以抹滅的傷痕
    後來犯人似乎還以精神異常的什麼理由脫罪
    或許是擔心報復
    也許是受創壓力
    最後表姐終於選擇了自殺
    結束了她的痛苦

    死刑的廢除
    站在避免錯案的角度來說
    我是支持的
    但是站在人道主義的立場
    我極力反對
    加害者的反省根本挽回不了什麼
    人類社會裡有些罪行的本身
    根本就沒有原諒與否的討論空間
    畢竟
    他們當時的暴行也未曾給被害人幸免於難的機會

    廢死是可行的
    但廢死聯盟的愚蠢是存在的
    毫無替代方案就輕言廢死
    既然廢死是這麼崇高的目標與理念
    他們除了指責被害者家屬與支持死刑的人是如何不人道以外
    最多也只是極力慫恿死刑犯釋憲
    拖一天是一天
    什麼替代方案曾推行過沒有?
    槍下留人當作是偉大的政績
    台灣的無期徒刑事實上是廿五年的有期徒刑
    這對被害人及其家屬
    乃至於社會上奉公守法的百姓
    公平嗎?

  •  05-08-2010, 10:38 下午 311710 in reply to 311706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台灣社會還不到開化至能廢除死刑 ......

    連國外一些比台灣民主化更早幾百年的國家

    都不敢提出廢死了

    如果提出廢死 肯定也跟我們一樣 一遍踏伐與爭論

    世界上確實有廢死的國家

    但 .... 那是人家人民素質強 對自己人民與司法系統 有信心 乃至整個國家亦同

    我們這種開化與進展程度不足百年的小國

    要拿什麼跟人家比!?

    廢死團體 自我感覺良好過剩了

    真自以為自己是上帝使者了

    我們的國家正充滿了帶著鐮刀鎖鍊的使者正準備托人下地獄呢

    死刑則是唯一禁估他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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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09-2010, 12:30 上午 311730 in reply to 31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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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Kawakami Rinitsu:

     

     

    其實邏輯上並沒有不正確,就像你們也沒辦法保證百分之百不冤枉人。難道結論是: 機率已經很低了, 所以很對不起, 社會正義為先, 你萬一被冤枉算你倒楣Big Smile

    只要有死刑這個工具, 就有機會會被用到, 就有可能會冤枉人。歐洲廢死的國家大多是由這個觀念出發的。這跟哲學或犯人人權什麼可沒有什麼關係。

    科學辦案比以前進步, 但是就百分之百不出錯? 不見得吧。警察以前辦案有問題, 難道今天就沒有了? 前幾天不是才一個殺警的被發現,可以去 google 一下 ,害怕現在案子重審, 趕快落跑到越南。 法官當年判錯別人送去坐牢 (還好法官當年一念之仁沒槍斃掉, 不然今天看你怎樣交代)。

    所以我是主張廢死 ,而最多把人關到死不准假釋的。 至少萬一發現有被冤枉還來得及補救。

     

    不止死刑犯有可能被冤枉,

    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也一定有冤獄(相信你同意這萬分之一的機率吧),

    就連超速罰單也有判錯的可能.......那就算了,小錢罷了..

    但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判冤獄真的像你說的有機會補救嗎?

    絕對不行,時間精神名譽的損失是永遠無法償還的!

    所以..

    要不要順便把有期無期徒刑一起廢掉?

    監獄還可以全部改建挪為他用哩!

  •  05-09-2010, 12:56 上午 311736 in reply to 311730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前面舉飛機失事的例子並不妥但我就先順著這個邏輯來看好了沒有人知道自己明天會不會出意外同樣的搞不好下一個被冤枉的就是你那甚至你不承認都不行(在檢警看來反正嫌疑犯堅不吐實)而且你們不要以為冤枉很少見警察吃案 (反正連續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檢察官起訴搞錯法條 (比如說吳淑貞不是公務員居然被控貪污)甚至法官判錯(自己都不知道)這些上報的可不會少就是因為不管有意或是無心只要是人都有可能會弄錯今天要是你是冤枉的但警察和檢察官都不信起訴求處重刑現在進到法庭:


    1. 法官很想判人死刑但是法律規定沒有死刑

    2. 法官不一定想判人死刑但是法律規定有死刑


    那你和你家人希望那一種 ?


    整個社會的觀念像是寧可錯殺也不能放過的這種觀念要改而是寧可縱放一個冤枉都不該有今天就像蘇建和的案件我相信他們三個在警察局一定也被打得半死以我的經驗來看這案子的資料我也認為就是這三個人幹的但是證據太少就該放人不是嗎 ? 這和死刑為什麼有關 ? 就是因為人殺了之後就沒法回來就怕萬一殺錯人 被冤枉服自由刑至少也有補償 (至少不低於最低工資)那槍殺掉的人怎麼辨 ?


    飛機失事的例子拿到這來比其實並不妥當飛機作為長距離旅行的交通工具不容易被取代而且飛機失事的風險多少當事人有自由可選擇承擔像我就在任何情下絕不坐俄羅斯航空旅行平安保險也都有買但是一個人被冤枉自己可是沒得選的。保險公司也沒這一項。而且死刑依照它的目的在我來看可以被無期徒刑取代的


    今天要死刑的目的是為什麼 ? 如果大家是要殺人償命那的確無期徒刑不能取代死刑在我來看要殺人償命也不是不可以但總要殺對人吧 ? 就像我前面舉陳達民這個例子 (最新發生要搜尋比較容易這案子前後反反覆覆一下子兇手是 A一下子又是 B像這樣辨案草率交出來給大家的兇手」,你信不信 ?) 不管他這個人多混蛋依照目前對他犯行的版本 (我們就先當這是最後確定版好了)依照法律規定就他的行為最多只能判他無期徒刑而落跑的那個才是主謀該判死刑那前面法官一二審沒弄清楚都判他死刑如果案子沒拖到現在而早早執行槍決那這也應該算冤枉吧 ? 今天如果一件案子執行死刑十年後發現殺錯人先不管社會大眾怎麼看如你是被害人家屬又有因此得到什麼 ?



    如果死刑的目的是要把這個人永遠與社會隔絕(大家不都是這樣講) 那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作用也夠反正自判執行日起就當社會上從此沒了這號人物便是



    Bjork本人就是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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