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8best: 雙塔應該是中文才有這籃球名詞,英文裡頭沒有印象。(徵高手)
塔,我覺得是指相對高度。就以中鋒來看,一個約 6-8、6-9 的禁區球員,在
NBA 只能當禁區硬漢,跟別隊的中鋒相比,雖較矮,但仍能派上用場。比較有名的
,近期就是大班,Ben Wallace。過去的歷史上,Wes Unseld 也是奇葩。
因此,若一隊中,拿高於對手大部份選手的球員去打禁區,大致就可以稱之為雙塔。
前鋒其實是跑起來打的,在籃球發展裡,大、小前鋒才是主力得分選手,因為,好的中鋒難尋,
前鋒相較於難尋找的中鋒,以及較矮的後衛,應該是得分箭頭。
籃球發展裡頭,打慢是近期重視防守情況下才演變而來的,沒有記錯,
過去古早的籃球都是跑來跑去。因此,中鋒會較容易被操,因為體型與重量較吃虧。
隨著籃球發展至今,大家也不在乎得分如何拿,只在乎輸贏。於是,可以擺出最佳五人的
種種隊形紛紛出籠。只是,擺上兩個相對高度較高的陣容,並非能無往不利。因為,籃球還是
相當重視速度與三分線。禁區想逞凶,就先練好罰球再說。
過去馬刺的成功案例,就是 David Robinson 與 Duncan 都夠快,能跑快攻,罰球又夠穩,
防守好就不用提了。
一個中鋒與兩個中鋒,其實,只是稱呼,打什麼戰術配合,才是發揮雙塔的重點,
打不出來兩個中鋒的配合,擺上去也是被玩的份。
曾經好一陣子,多隊用兩名大前鋒來打,較佳的例子就是過去幾年的老鷹,派上 Josh Smith
與 Al Horford 。只要防守時,沒吃虧;進攻時,又可以吃掉對手,那就是好的搭配。當然,
還要看球員願不願意配合。塔,只是高一點,硬吃身高的便宜的打法,其餘的,都差不多。
不是高就是絕對強,要不然,籃球就不好看了。
更去細膩看,戰術,風格,才能體會雙塔。
其實你說的不太對
當然最最最早期籃球剛發明的時候
是小個子玩的運動沒錯
但是到了NBL(NBA的前身)成立的時候
中鋒這個位置開始為籃球運動帶來了改變
最早期的籃球五個位置其實是分為中鋒、左鋒、右鋒、左衛、右衛(仿照足球)
自從湖人隊的麥肯(George Lawrence Mikan Jr.,1948-1956效力於湖人隊)
出現以後
中鋒開始成為了一支球隊的攻守轉換的主力位置
因為高個子球員在籃下的破壞力實在太大了
也為了限制中鋒的破壞力
增設了以下規則
禁區由6呎擴大為12呎
增設進攻方禁區3秒規則
爾後為了限制另一名更恐怖的中鋒(Wilton Norman Chamberlain)的威力
增設了鉤天頂規則和延長罰球線距離
所以準確的來說
早期的NBA其實是中鋒主宰了聯盟
一直到了神人Michael Jordon出現後才打破了此一定律
而且說防守球風是近年來才有的也有點奇怪
基本上在太陽跟超音速重新帶起小球炫風之前
從90年代~00年代初期整個聯盟都還是以防守球風為主的
所以要說快速球風其實是為了適應近年長人荒而做出的調度
而且最早期的籃球其實本來就有攻有守
端看教練個人的喜好
而最最最早期的籃球其實真的比較偏足球方式在打
就是很愛玩防守拖時間把球傳來傳去的
史上最低得分場次就是在1951年時後出現的單場總比分19-18的比數(哪兩隊比的忘了,知道的大大麻煩提供一下詳細數據)
也是自從那次以後聯盟才出現了24秒的進攻時間限制
所以說
"防守球風是近年才發展的"
這個理論是絕對有問題的
不說最遠跟最近
光是喬丹他們那個年代
就幾乎場場都是拼肉搏的防守戰
而時到今日
也幾乎沒看過不會防守的球隊拿下總冠軍
就連常常打一大四小的熱火隊
防守能力也是一流的
人,在開始放棄戰鬥的時候,才算輸
只要還堅持戰鬥,就還沒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