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tempest45:
S126986145: 樓上的 偷偷糾正一下
好像新的薪資條例規定最長只能簽六年 七年約已經是歷史了
又縮短成五年了
問一下,Arenas是受限還是非受限球員呀?
他是球員選擇權 他已經用它的選擇權放棄最後一年的合約了
但是我不清楚巫師對他還有沒有大鳥條款的資格
其實也沒差 先用空間簽下他在用大鳥簽Jamison就好
他要動用球員選擇權聽說就是要球隊留下Jamison
以他的不服輸個性應該不是要更大條的合約吧(合約要大也大不過他的大鳥條款續約吧)
畢竟強隊薪資都會有壓力 而他應該一定不想去爛隊當山大王
而是要球隊有競爭力才肯留下 算是對球團施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