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被槍決者為
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
如果剩下的死1刑犯還存有矯倖心理
那槍口已對準你!
x的
昨天那群廢物聯盟又在那邊靠腰
如果強盜殺人犯去你家照顧你年邁的母親
強姦殺人犯去接你女兒下課
詐欺犯去幫你公司理財
廢物聯盟你們都同意
那我就沒話說了
殺了3個人還嗆說不怕
x的最後被槍決前還腳軟
廢物,死好
台灣剩餘40名等死名單 !
比起廢死聯盟..
更讓我堵爛不解的就是民進黨...
什麼叫"劊子手部長"???
真的是執行跟不執行..
你們都有話可以靠北邊走!!!
我覺得廢不廢死刑只是個人觀點不同以及民族的價值觀上的不同
但廢死聯盟的人發言跟白痴一樣
總是聽到幫死刑犯找殺人的理由 背景 家庭 工作等理由
說他們的人生多麼不順遂 所以才有如此偏差的心理
但這些都只是犯罪的附加理由 跟為何犯下這罪行完全沒有關係
一樣的人生可以誕生死刑犯 也可以誕生陳樹菊
趙本山: 台灣剩餘40名等死名單 !
這40個只是審理終結的吧
假如加上正在審判的,數字還會再上升
所以廢死聯盟若想完成他們的目標,只怕還得多多努力,因為目前法院仍然在持續"生產"死刑犯.............
這是給受害人及其家屬一個合理的交代,我認為沒有什麼不對.
舉某個女生說過的話:被性侵害過的女生其一生都有抹不去的陰影,最嚴重的是晚上睡覺都會作惡夢,這樣一來還能饒過那些強姦犯嗎? 廢除死刑?假如受害人是那些廢死聯盟的人的家屬至親的話,他們還會饒過那些犯罪者嗎?肯定不會,那不就結了.廢除死刑,冏
廢物聯盟總是說死刑犯也有人權
但殺人不一定會被判死刑,只有罪大惡極的才會被判死刑
為了極少數死刑犯的人權、生命權而犧牲大多數善良無辜老百姓的人權、生命權
讓全台灣兩千四百萬人甚至來台灣玩的外國人晚上睡的不心安
難道這樣符合比例原則?
不想針對任何人,只是想問一下你們有沒有看過 Prison Break 這個電視影集 ? 以我的人生經驗,那種事是不常見,但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誰又能夠保證我們有的刑事司法程序從未出錯? 那怎麼樣? 被冤枉槍斃算你倒楣? 英國在 50 年代還執行死刑時有幾個被槍斃的。 到了 80 年代有了驗 DNA 的技術之後, 有把他們幾個案子重新察過。 結果發覺他們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很多人總是說, 如果你家人是被害人,你就不會反對死刑。 那我倒想看看,如果你家人是被冤枉的,那你還會不會贊成死刑?
廢死聯盟講的話是有問題,不過不表示有死刑就是對的。
今天如果該聯盟訴求是以更慎重、嚴謹的態度去舉證、判刑,我想不會被砲轟的那麼慘,當他們提出廢死的訴求時,請問配套措施是什麼?今天只用了一句死刑犯也有人權這頂大帽子蓋下來,全民就要買單?這根本就是拿死刑犯來消費兼作秀
今天單純就死刑該不該廢除就事論事,而不是另外附加太多的但書去支持這本來就不合理的議題。因為法律再完善,有心人依舊可以鑽漏洞,但道德標準是普遍存在人民心中的,當情理法凌駕於法理情上時,試問法律何用?社會秩序如何維持?大家都從情感面的議題去切入不就好了?
我也拜託你啊老大
請你去看一下那上面貼的40個已被判了死刑的人
請問有哪一個不是罪該萬死 哪一個你覺得20年之後可以假釋放回你我所居住的社會
現在這年代 每一個被判死刑的罪人都是一審二審三審還有可能四審才判定是死罪 被誤判的機率小之又小
廢死聯盟所說的人權對我來說就是屁
他們在乎死刑犯的人權 那請問那些被害的人的人權誰去理??
完全是胡說八道
首先今天要判死刑不是件容易的事,必須是罪大惡極才有"可能"
判死刑前總要經過許許多多繁複訴訟,這段期間該平反的早就平反了
而且很多冤獄都是在科技未發達時才會容易出現的,那時甚至還有所謂的屈打成招
但在現今的科技跟社會下要發生冤獄的機率是很小的
當然假使那千分之一的機率真的發生冤獄了的確是很遺憾
但如果因為這種極少數會發生的事而把死刑犯放出來
那不是等同於因噎廢食嗎
很多強姦犯隨便關一關放出來,再連續強姦的大有人在
死刑犯出來有前科,敢用的人很少,賺不到錢,惡性循環下搶劫、殺人都很容易再出現
加上大部分死刑犯心理上都有某部分不正常,真的很難保他們不再犯,如果再犯被他們殺害的無辜民眾就是自認倒楣嗎
如果今天台灣有完善的制度
EX無期徒刑就是一輩子不放出來,沒有特赦沒有假釋沒有什麼表現良好考大學一堆理由,就是關到死
那的確可以廢死
但抱歉台灣目前的制度、環境、治安和風氣絕對不適合廢死
使用凌虐殘暴的手段殺人卻只要關個幾年,偶爾來個大赦假釋輕鬆減刑期,甚至外面還有個廢物聯盟一直積極想辦法幫忙找藉口
殺人這麼爽,我看以後沒人敢住在台灣了
建議大家可以看看這篇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5/today-p7.htm#
跟這篇
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http://tw.myblog.yahoo.com/jw!Vc8PrHCQAhZRgiHOdg5gxUm8/article?mid=5864
Kawakami Rinitsu: 不想針對任何人,只是想問一下你們有沒有看過 Prison Break 這個電視影集 ? 以我的人生經驗,那種事是不常見,但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誰又能夠保證我們有的刑事司法程序從未出錯? 那怎麼樣? 被冤枉槍斃算你倒楣? 英國在 50 年代還執行死刑時有幾個被槍斃的。 到了 80 年代有了驗 DNA 的技術之後, 有把他們幾個案子重新察過。 結果發覺他們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很多人總是說, 如果你家人是被害人,你就不會反對死刑。 那我倒想看看,如果你家人是被冤枉的,那你還會不會贊成死刑? 廢死聯盟講的話是有問題,不過不表示有死刑就是對的。
被冤枉和廢不廢死刑根本是兩碼子事,以怕有冤案為立足點來主張廢死,邏輯上不正確,該努力的方向應著重在偵辦案件的技巧上,廢死是本末倒置了。
廢死聯盟的訴求無非就是只要是"人"就該享有不被剝奪生命財產的權利,但是去侵犯其他人,犯下天怒人怨滔天大罪的當下,就不算是人了,我說該算畜生,上述每一個都是罪大惡極的人渣,一槍畢命算很優待他們了,依我看該千刀萬剮。
"time to kill"這電影不知道你看過沒,片中主角的年幼女兒被兩個歹徒輪姦凌虐,想像一下今天換做是自家的女性受到如此遭遇,有誰會覺得關他個七八年就夠了的?
廢死?別鬧了。
K-J 23: 如果強盜殺人犯去你家照顧你年邁的母親 強姦殺人犯去接你女兒下課 詐欺犯去幫你公司理財
有個現在被關的傢伙,之前還治理過國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