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定案的細節:
合約長度:大鳥條款續約為五年,其餘四年。
頂級薪資扁平化,以單隊薪資上限的30%計算,允許先簽後換。往後不會再有Kobe等級的薪資了。
團隊薪資未達上限的隊伍,沒有中產與雙年條款可用,但有新增的250萬條款。
不用交豪華稅的隊伍可用500萬的中產條款,可簽四年。
交豪華稅的隊伍可用300萬的中產條款,可簽四年。
球員薪資預扣10%。
CBA前兩年,團隊薪資下限為85%,以後則為90%。
大赦條款:每隊可釋出一名球員,其薪資從豪華稅與薪資上限中扣除。大概可以命名為Gilbert Arenas條款vol 2。
尚未定案的細節:
選秀年齡門檻提高
選秀要增加第三輪
藥檢比照MLB標準,增加生長激素等項目
D League小聯盟化
CBA看起來已經過關,最後的障礙不在球員方,而是資方要說服鷹派老闆們。Stern對此很有信心就是了。
鷹派老闆到底是誰?簡單說,球場持股低於18%的12支球隊多屬鷹派,反正球場空著也不是他們在虧錢。其中被認為是鷹派帶頭大哥的喬先生,球場持股比例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