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台銀明明可以"私了", 卻刻意要擴大為必須 "公諸於世" 的訴訟案件,
很明顯的不符合公家機關一貫的"處事"和"處世"原則.
跟朱哥透露一下, 在"背後放暗箭的"不是球員或球隊的人, 而是台銀內部的高階人士,
目的是要打擊球隊的形象, 以便台銀能夠更加"合情合理"的結束或轉讓球隊.
目前台銀算是"半官半民"的機構, 球隊的存廢不是台銀可以片面決定的, 必須提案呈送財政部核定.
但是這種可以騙取"年輕人選票"的事, 立刻會被立法委員糾出來質詢, 財政部肯定不敢做決定...於是擱置.
屆時台銀當局只會換來社會輿論的痛批, 高層主管還得到財政委員會罰站挨刮...還會登上新聞版面....
所以"時機"不夠成熟, 誰也不敢冒然提出, 因此放話的人是在製造"時機"....鬧大一點財政部或許會主動下手.
台銀的營運高層中, 有一派人士一直希望能夠盡快"結束"籃球隊,
他們認為公營銀行轉民營之後, 球隊一年兩千多萬的經費是"純支出", 不再是花"公家的錢"了,
按照銀行的損益計算方式, 這筆經費等於是從"存盈餘"中支出的, 只會拉低台銀的年度經營績效.
經營球隊除了無利可圖之外, 還得長期供養一群"未經金融特考"的特殊人員,
而且這些人事負擔, 還會隨著球員不斷的退休而與日俱增,
所以籃球隊不但是"只吃不吐"的錢坑, 還是台銀永續經營的沉重包袱.
何況台銀非台啤, 既無商品上市, 又不招募卡友, 何需球隊代言行銷?
其實台銀早已經是風中殘蠋了, 苟延殘喘並不是"燭火堅韌", 也非"風勢不足",
而是有另一種怪制度讓它 "不生不死" 的僵在那裡.....
台銀必須要易手或解散了, 但是有人能說服立法委員不要阻礙此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