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自由球員是沒有合約在身的(有合約在身就不會叫自由球員)Qualifying Offer只是表示母隊有優先續約(匹配報價)權
只是一種報價(Offer)
個人建議不要把Qualifying Offer當成合約來看待
合約是簽約的雙方或多方都要同意的(所以才叫合約或合同)
把Qualifying Offer翻譯成報價合約(同)其實是相當不妥的
Qualifying Offer是母隊單方面提出的(新秀約讓母隊有權提出Qualifying Offer)
同時母隊也能單方面撤除
都不需經球員同意
Qualifying Offer在球員接受前都只是表示母隊有優先續約(匹配報價)權而已
母隊開出Qualifying Offer後有四種情況
如果球員接受Qualifying Offer --> 該球員以Qualifying Offer的價碼續留母隊一年,下季成為不受限自由球員
如果母隊撤除Qualifying Offer --> 該球員立即成為不受限自由球員,可以與任意球隊簽約
如果球員簽下別隊開出的Offer Sheet、母隊選擇匹配報價 --> 該球員以Offer Sheet的價碼留在母隊
如果球員簽下別隊開出的Offer Sheet、母隊選擇不匹配報價 --> 該球員以Offer Sheet的價碼加盟別隊
在這四種情況出現其中一種之前
該球員都是受限自由球員
另外
99年的CBA母隊有15天的時間考慮是否匹配報價
05年的CBA已經改成7天
現在灰熊不急著續約M.Gasol
因為新版的CBA在各方面都只會縮水(長度、漲幅、頂薪的起薪)
灰熊用新版CBA的規定來續約M.Gasol會比較省錢(別隊開出的offer sheet會比較便宜)
所以現階段開出Qualifying Offer就夠了
天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