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秀制度是否會調整?
在 11-01-2013, 5:57 下午 由 dolphindt 發表.第 21 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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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12:22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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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想NBA要不要考慮一種選秀制度
就是讓當季戰績最爛的球隊有最低前3順位保證權
如A隊戰績最差
B隊倒數第2差
C隊倒數第3差
假設戰績最差的A隊不幸都抽不到1.2順位
就直接給他第3順位選秀權
因為看這幾年NBA戰績最差的球隊
雖然抽中狀員籤機率高
但也是只是機率高而以
很多球隊明明是戰績沒那麼差的
都可以抽到前3順位
反而戰績最差的
都運氣超背
都抽到在4~5順位
所以我再想
該不該給戰績最差的一點保證
我最早之前是想另一套制度
就是直接讓NBA當季最差的球隊直接擁有當年度的狀元籤
但後來想想這方法恐怕會造成很多爭議
如直接當年擺爛或打假球等
不知大家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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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1:06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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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NBA最早期就是直接照成績來排選秀順位 最爛的拿狀元籤 但是後來為了避免直接擺爛現象出現 所以才改成沒進季後賽的14隊用抽籤的 其實保證最少拿第3順位也沒太多實質意義 因為只有選秀大年才能保證前3順位的都是超級新秀 如果普通年份或者像今年的選秀小年 給爐主第3順位跟讓她們自己抽抽到第5、第6順位 實質差別不大 經營球隊還是要考驗總管自己的智慧 不然高薪請他們來就沒意義了 雖說狀元郎拿ROY的機會較高 但歷史上我們已經看過多次選秀中最佳球員並不是狀元 所以還是請總管們好好做功課吧
人,在開始放棄戰鬥的時候,才算輸 只要還堅持戰鬥,就還沒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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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1:37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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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10:54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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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raho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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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於 07-1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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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現實中也是有再怎麼努力,再怎麼用心,也拿不到好成績的球隊 .. 說是要聯盟改制度,但這樣對於這些一時半刻都沒辦法改善球隊體質的球隊,無疑是種變項的懲罰 .. 如果可以搶到球星,又為什麼要搶狀元呢 ? 很多小城市都有這種狗屁悲哀,只是歷史上有些球隊太取巧,才會讓許多人對現今這個選秀有許多的質疑, 不然透過這樣的機會選秀,以改善弱隊的體質不正是選秀的美意嗎?
現在的選秀策略是讓季後賽的14隊按照比例抽簽,這已經是目前最好的策略, 近期不也讓一堆爐主拿不到狀元.. 不是嗎? 況且誰說拿樂透簽就可以扭轉局勢,又是誰說在沙礫裡沒有辦法選到珍珠 .. 這種擺爛取巧的策略,伴隨的是讓票房變差的結果,以及選到地雷的風險,且故事未必完美。 但相對的為城市的球迷帶來希望, 這才是選秀所帶來的正面代價。
我只會說我的感受和想法,太專業的我不會。 我不是什麼專家學者,只是個愛看籃球的屁孩 .. 一個絕對不客觀的湖人狂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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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1:19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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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er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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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於 03-1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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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
1. 每季常規賽減少至58場(各隊主客各1場), 沒有back to back, 球員薪金 x 58/82
2. 設立升降班制度, NBA戰績最差3隊降班, NBDL戰績最好3隊升班 3. NBDL戰績最好3隊選秀1~3順, 沒有進入季後賽的11隊平均機會抽4~14順 4. 獎勵進入季後賽的16隊, 明年1個額外迷你中產簽約名額 5. 球員合同年期減少, 續約母會最多簽4年(4 or 3+1), free agent最多簽3年(3 or 2+1) 6. 外借名額每隊1個, 球員薪金母隊外借隊平均支付
NBA 2013-14 WC prediction 1刺 2雷 3船 4火 5勇 6熊 7金 8狼 9牛 10拓 11湖 12鹈 13爵 14王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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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2:33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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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erAlan: 個人意見:
1. 每季常規賽減少至58場(各隊主客各1場), 沒有back to back, 球員薪金 x 58/82
2. 設立升降班制度, NBA戰績最差3隊降班, NBDL戰績最好3隊升班 3. NBDL戰績最好3隊選秀1~3順, 沒有進入季後賽的11隊平均機會抽4~14順 4. 獎勵進入季後賽的16隊, 明年1個額外迷你中產簽約名額 5. 球員合同年期減少, 續約母會最多簽4年(4 or 3+1), free agent最多簽3年(3 or 2+1) 6. 外借名額每隊1個, 球員薪金母隊外借隊平均支付
1.球員的薪水不該因為打的比賽少就真的減少,足球員一季頂多踢40幾場,薪水一樣不輸現時NBA 2.籃球不是足球,NBDL等同於棒球小聯盟,你總不會看到洋基的3A球隊升上來,然後洋基自己降下去打3A吧? 3.同上,NBDL球隊不該升級 4.季後賽列強多一個迷你中產,那會產生兩個問題: 第一,有冠軍實力的球隊又多了330萬可以吸引實力仍不弱的老將抱大腿,導致強者恆強 第二,通常季後賽列強都是超過薪資上限所以無法動用全額中產,你再送他一個迷你中產, 那豈不是鼓勵他繼續簽爆薪資表?而且兩張迷你中產總值660萬,反而比原本的全額560萬還高 5.合約年限經過兩次罷工的勞資會議,已經減少很多了,現在最多年限4+1已經是很合理的長度, 再改更低,只是多增加談約的紛紛擾擾,球員就該做好球員的本分,別一天到晚在談下一張合約吧 6.外借制度同樣源自足球,但同樣不適用在NBA,因為足球外借的制度通常是借給其他國家的球隊
人,在開始放棄戰鬥的時候,才算輸 只要還堅持戰鬥,就還沒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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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3:44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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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er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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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於 03-1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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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mty16: HackerAlan: 個人意見:
1. 每季常規賽減少至58場(各隊主客各1場), 沒有back to back, 球員薪金 x 58/82
2. 設立升降班制度, NBA戰績最差3隊降班, NBDL戰績最好3隊升班 3. NBDL戰績最好3隊選秀1~3順, 沒有進入季後賽的11隊平均機會抽4~14順 4. 獎勵進入季後賽的16隊, 明年1個額外迷你中產簽約名額 5. 球員合同年期減少, 續約母會最多簽4年(4 or 3+1), free agent最多簽3年(3 or 2+1) 6. 外借名額每隊1個, 球員薪金母隊外借隊平均支付
1.球員的薪水不該因為打的比賽少就真的減少,足球員一季頂多踢40幾場,薪水一樣不輸現時NBA 2.籃球不是足球,NBDL等同於棒球小聯盟,你總不會看到洋基的3A球隊升上來,然後洋基自己降下去打3A吧? 3.同上,NBDL球隊不該升級 4.季後賽列強多一個迷你中產,那會產生兩個問題: 第一,有冠軍實力的球隊又多了330萬可以吸引實力仍不弱的老將抱大腿,導致強者恆強 第二,通常季後賽列強都是超過薪資上限所以無法動用全額中產,你再送他一個迷你中產, 那豈不是鼓勵他繼續簽爆薪資表?而且兩張迷你中產總值660萬,反而比原本的全額560萬還高 5.合約年限經過兩次罷工的勞資會議,已經減少很多了,現在最多年限4+1已經是很合理的長度, 再改更低,只是多增加談約的紛紛擾擾,球員就該做好球員的本分,別一天到晚在談下一張合約吧 6.外借制度同樣源自足球,但同樣不適用在NBA,因為足球外借的制度通常是借給其他國家的球隊
1. 打的比賽減少, 老闆收入必然減少, 如果球員的薪水不減少, 老闆不可能答應減少比賽 2,3. 升降班制度是為了避免擺爛/打假球, 汰弱留強, 當中涉及尋找投資者投資NBDL球隊, 讓NBDL球隊脫離"下屬球隊"身份 4. 獎勵可以更改, 例如直接支付迷你中產總值330萬的現金 5. 減少合約年限: a. 讓不希望打2級聯盟的球員容易轉會 b. 減少爛合同數量+禍害時間 c. 合同年爆發的球員更經常爆發 6. 外借制度彌補失去的下放制度(2級聯盟球隊脫離"下屬球隊"身份), 當然球隊外借球員給同聯盟的競爭對手是他們的自由
NBA 2013-14 WC prediction 1刺 2雷 3船 4火 5勇 6熊 7金 8狼 9牛 10拓 11湖 12鹈 13爵 14王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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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4:56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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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erAlan: kemty16: HackerAlan: 個人意見:
1. 每季常規賽減少至58場(各隊主客各1場), 沒有back to back, 球員薪金 x 58/82
2. 設立升降班制度, NBA戰績最差3隊降班, NBDL戰績最好3隊升班 3. NBDL戰績最好3隊選秀1~3順, 沒有進入季後賽的11隊平均機會抽4~14順 4. 獎勵進入季後賽的16隊, 明年1個額外迷你中產簽約名額 5. 球員合同年期減少, 續約母會最多簽4年(4 or 3+1), free agent最多簽3年(3 or 2+1) 6. 外借名額每隊1個, 球員薪金母隊外借隊平均支付
1.球員的薪水不該因為打的比賽少就真的減少,足球員一季頂多踢40幾場,薪水一樣不輸現時NBA 2.籃球不是足球,NBDL等同於棒球小聯盟,你總不會看到洋基的3A球隊升上來,然後洋基自己降下去打3A吧? 3.同上,NBDL球隊不該升級 4.季後賽列強多一個迷你中產,那會產生兩個問題: 第一,有冠軍實力的球隊又多了330萬可以吸引實力仍不弱的老將抱大腿,導致強者恆強 第二,通常季後賽列強都是超過薪資上限所以無法動用全額中產,你再送他一個迷你中產, 那豈不是鼓勵他繼續簽爆薪資表?而且兩張迷你中產總值660萬,反而比原本的全額560萬還高 5.合約年限經過兩次罷工的勞資會議,已經減少很多了,現在最多年限4+1已經是很合理的長度, 再改更低,只是多增加談約的紛紛擾擾,球員就該做好球員的本分,別一天到晚在談下一張合約吧 6.外借制度同樣源自足球,但同樣不適用在NBA,因為足球外借的制度通常是借給其他國家的球隊
1. 打的比賽減少, 老闆收入必然減少, 如果球員的薪水不減少, 老闆不可能答應減少比賽 2,3. 升降班制度是為了避免擺爛/打假球, 汰弱留強, 當中涉及尋找投資者投資NBDL球隊, 讓NBDL球隊脫離"下屬球隊"身份 4. 獎勵可以更改, 例如直接支付迷你中產總值330萬的現金 5. 減少合約年限: a. 讓不希望打2級聯盟的球員容易轉會 b. 減少爛合同數量+禍害時間 c. 合同年爆發的球員更經常爆發 6. 外借制度彌補失去的下放制度(2級聯盟球隊脫離"下屬球隊"身份), 當然球隊外借球員給同聯盟的競爭對手是他們的自由
我能說的都已經說了 基本上足球的那一套制度不能搬來棒球或者籃球 而且足球即使有升降制度 仍偶爾會傳出假球風波 每套制度都有他的缺點 你把籃球當成足球玩 保證不會更好 而且要搞這種大幅度的更改 不只球團老闆跟球員不會同意 連NBA官方也不會同意 根本不是具體可行的改革 除非閣下自己打算去創一個聯盟
人,在開始放棄戰鬥的時候,才算輸 只要還堅持戰鬥,就還沒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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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5:00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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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raho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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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於 07-1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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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於商業考量,無論是老闆收入、球員薪水,應該都很難容許比賽減少這件事發生。 2+3. 升降制度亦是如此,現今聯盟的眾老闆們肯定會杯葛,硬是不讓這種事情發生。 4. 的確是可以用獎勵制度讓球隊力爭上游,細項可以再做討論,但是前題是要有實力 才能夠進季後賽,因此為了進入季後賽之林,弱隊想擺爛一季拼樂透的事情還是會持 續的發生。 5. 對於球員薪資年限減少這件事來說,其實對於球員或老闆來說,不一定是好事; 老闆會想要把強大的球員留自家球隊久一點,然而面臨退化邊緣的球員,應該也是 想要追求一份長約保障。
如果這議題再提出來,我想勞資協議應該還有得吵 .. 6.外借制度,我不熟。 我想唯一可以考慮的是開放利多,讓更多球隊去競爭進入季後賽的契機,但我想若是非不得已, 應該沒有球隊會想要放棄進入季後賽的利益的 .. 大部份想擺爛一季的球隊,無非是想要在未來能夠重生;應該沒有球隊以提早放暑假為樂吧 XD 我想如果在薪資上限這件事情,繼續的給它施壓,未來這個策略是足以影響球隊湊合體陣容的 意願的,除非你的老闆非常非常的有錢,或者是越來越的球星自願降低身價 .. 不然除非你老闆不想要這麼幹,未來戰力平會越來越樂觀的。
我只會說我的感受和想法,太專業的我不會。 我不是什麼專家學者,只是個愛看籃球的屁孩 .. 一個絕對不客觀的湖人狂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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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5:13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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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erAlan: 個人意見:
1. 每季常規賽減少至58場(各隊主客各1場), 沒有back to back, 球員薪金 x 58/82
2. 設立升降班制度, NBA戰績最差3隊降班, NBDL戰績最好3隊升班 3. NBDL戰績最好3隊選秀1~3順, 沒有進入季後賽的11隊平均機會抽4~14順 4. 獎勵進入季後賽的16隊, 明年1個額外迷你中產簽約名額 5. 球員合同年期減少, 續約母會最多簽4年(4 or 3+1), free agent最多簽3年(3 or 2+1) 6. 外借名額每隊1個, 球員薪金母隊外借隊平均支付
7. 不准用手投球 只可以把球用腳踢或頭頂進籃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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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5:29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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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飛的野獸: HackerAlan: 個人意見:
1. 每季常規賽減少至58場(各隊主客各1場), 沒有back to back, 球員薪金 x 58/82
2. 設立升降班制度, NBA戰績最差3隊降班, NBDL戰績最好3隊升班 3. NBDL戰績最好3隊選秀1~3順, 沒有進入季後賽的11隊平均機會抽4~14順 4. 獎勵進入季後賽的16隊, 明年1個額外迷你中產簽約名額 5. 球員合同年期減少, 續約母會最多簽4年(4 or 3+1), free agent最多簽3年(3 or 2+1) 6. 外借名額每隊1個, 球員薪金母隊外借隊平均支付
7. 不准用手投球 只可以把球用腳踢或頭頂進籃框
8. 取消進攻三秒和防守三秒,各隊可多派一名守框員常駐藍底下
人,在開始放棄戰鬥的時候,才算輸 只要還堅持戰鬥,就還沒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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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7:44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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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mty16: 會飛的野獸:
8. 取消進攻三秒和防守三秒,各隊可多派一名守框員常駐藍底下
金探子何時出場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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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13, 11:39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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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mty16: 會飛的野獸: HackerAlan: 個人意見:
1. 每季常規賽減少至58場(各隊主客各1場), 沒有back to back, 球員薪金 x 58/82
2. 設立升降班制度, NBA戰績最差3隊降班, NBDL戰績最好3隊升班 3. NBDL戰績最好3隊選秀1~3順, 沒有進入季後賽的11隊平均機會抽4~14順 4. 獎勵進入季後賽的16隊, 明年1個額外迷你中產簽約名額 5. 球員合同年期減少, 續約母會最多簽4年(4 or 3+1), free agent最多簽3年(3 or 2+1) 6. 外借名額每隊1個, 球員薪金母隊外借隊平均支付
7. 不准用手投球 只可以把球用腳踢或頭頂進籃框
8. 取消進攻三秒和防守三秒,各隊可多派一名守框員常駐藍底下
9. NBA所有球隊主將,一律免費租用給湖人使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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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2013, 12:43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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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2013, 2:27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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